合肥招考公务员发布复检通知
合肥市考办昨日发布公务员考试复试通知,考试合格者按1: 1比例纳入考察。
根据省市关于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文件规定,未通过考试并已申请复试的考生,应于7月10日上午8: 00至12: 00、下午15: 00至18: 00(凭体检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考试报名处报名。复试只能进行一次,复试由市考办组织实施。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其他医疗单位自查结果无效。
体检合格者按1: 1的比例纳入考察对象。市考办将于近期在合肥市人事编制网上公布体检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招聘单位将成立考察组,负责组织实施和联系考察对象。(谢小万、张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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