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辅导:高层建筑的基础设计
四。高层建筑基础设计。高层建筑基础设计要求
高层建筑基础设计应考虑以下要求:
(1)地基压力不应超过地基或桩基的承载力;不产生过度变形,不产生塑性流动。
(2)地基的总沉降和不均匀沉降应在允许的范围内。
(3)基础底板、侧墙、沉降缝的构造应满足地下室防水要求。
(4)在已有建筑物附近进行基础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相邻房屋的影响,并防止已有房屋在施工过程中因土体扰动而下沉、倾斜、开裂。
(5)基础选型应综合考虑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要求、施工条件等因素。
2。基础选择和埋置深度
(1)基础选择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层高和上部结构的结构类型。
2)地基的土壤条件。
3)抗震设计的要求和水平力的大小。
4)施工条件和现场环境。
一般来说,有利于高层建筑整体稳定的整体式基础,如箱型基础、筏板基础,刚度大,能抵抗差异沉降,底部面积大,有利于分散土压力。在楼层少或在裙房的情况下,可采用十字梁基础。
单基础和有条件基础整体性差,刚度低,各部分差异沉降难以调整。除非基础直接支承在轻度风化或未风化的岩层上,一般不适合在高层建筑中应用。在裙房中使用时,横梁必须在单柱基础的两个方向上紧固。
地下室可设置较多钢筋混凝土墙时,最好按箱形基础设计。当地下室需要一个大空的房间作为车库和商铺时,只能按照筏板基础设计。
采用桩基础时,宜尽量采用大直径桩,使上部荷载由柱、墙直接传递到桩顶。这样可以使基础板承受的应力很小,所以板的厚度很小,可以节省大量的钢筋和水泥。
(2)基础埋置深度:
1)保证高层建筑在风力和地震力作用下的稳定性,防止建筑物滑移和倾覆。
2)增加埋深可以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少建筑物沉降。
3)设置多层地下室有利于建筑物抗震。
温度为7 ~ 9度时,基础埋置深度不应小于天然地基上建筑物高度的1/15;桩基,不应小于1/18。桩基埋深指承台底标高,不包括桩长。6度也可以适当降低。当基础置于基岩上时,可忽略埋深要求,但应采取可靠的锚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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