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建筑电气施工中常见问题(六)
(八)关于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封堵问题(GB 50045-95 (1997年版)第5.3.3条)
设计说明中应要求强弱电竖井在设备安装后应与楼板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体隔开,与房间、走道连接的孔洞的空缝隙应有些设计没有说明,或虽有说明但说明不全。
(九)“论总等电位联结”(GB50054-95第4.4.4条)
设计文件不能简单地说“总等电位联结”,而应根据工程实际提出做法要求,接地平面也应表述到位。按照国标图集97SD567《等电位联结安装》第7页的做法是好的,但对于大型工程,从总等电位端子箱(MEB)内预埋镀锌扁钢到所有连接对象(因为相关设备位置不一定确定),实际施工很难一次准确完成。我认为“MEB”可以安装在大型项目的变电站或建筑物的电源进线箱处。为了可靠,“MEB”必须在两点连接到接地网。可采用与“MEB”连接的地梁中主筋一般>φ 16,并能可靠地焊接到每个接地预埋块或钢筋抽头上。效果可视为国标和图集法,省工省料,混凝土基础梁中隐藏的钢筋不易生锈,保证了可靠性。MEB的预留终端可以连接到相邻的连接点,或者作为备用。
这里还必须提醒的是,很多高层建筑的暖通空调和给排水竖井都要预留总等电位联结点,同时也用于防雷和接地。
(10)关于防雷(《规定》GB50057-94第2.0.1条、第3.1.1条、第3.3.10条和第5.2.1条)
1 .许多项目没有规定建筑物的防雷类别。
2。对于可能介于2类和3类防雷建筑之间的工程,如大面积多层公共建筑或商住楼,应认真计算“预计每年雷击次数”,并根据计算结果和规范要求确定工程的防雷类别。不允许随意凭感觉设计防雷建筑,有的单层建筑甚至没有计算就不做防雷设计,可能会造成“违规”。
3。《规定》要求,各类防雷建筑物应当采取防止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具体要求按规范中的各种防雷措施执行。部分工程采用低压框架空进线,设计没有要求在入口处安装避雷器,与绝缘子、金具连接,并与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连接。如果进出线采用铠装电缆(包括静电、控制等系统电缆),则没有要求“电缆的金属护套、钢管等。的进出线应与电气设备接地”,这是违反“规定”的。此外,还要注意防范高层雷电波入侵。对于固定在开敞式屋顶的电气设备,如冷却塔电机、导航空障碍灯、屋顶泛光灯、正压风机、抽风机等。,应对其配电线路采取相应措施。详见GB50057-94第3.5.4条。
4。在二类防雷建筑的侧面防雷措施设计中,相当一部分设计人员仍沿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30米以上每三层做均压环等。”,但未能正确执行第3.3.10条的规定。特别是第四段是“垂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和金属物体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
5。作为避雷器,屋顶避雷网不同于新旧规范,新规范是GB50057-94。比如二类防雷建筑≤10×10m或8×12m,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15×15m。设计时,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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