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清题意备战司法考试的“倚天剑”
在司法考试中,考试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因为这是审题意义在解题中的重要作用。也被很多考友誉为正确答案前的“倚天剑”。在考场上,很多考友要么是匆匆看完题,然后不假思索地写下答案。不知道这是提议者的陷阱吗?或者觉得似是而非,无法判断;或者看了几遍觉得不明白问题是什么。
上述情况的出现,大多归因于考友没有考察题意,或者考题没有切中要害。下面,笔者结合自己的经验谈谈如何审题,希望能给各位考友一些启示:
一、抓住题目的重点,搞清楚题目的意思。
1.从法律的角度,从法律人的角度,根据题目中提到的案例,总结出题目中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主体、内容等要点。
2.同时注意重量的关键修饰语,如时间、地点、金额等。时间可能涉及标题中行为的先后顺序、法律的溯及力等问题;选址可能涉及管辖权、法律适用等问题;金额可能与存款金额的合法性、出资比例等有关。
3.注意将标题中的白话转化为法律术语。
4.值得一提的是,在实际审题中,上述三种方法并不是孤立的。只有把它们结合起来,考生才能搞清楚题目的意思。
第二,挖掘出要考察的真题。
为了增加试题的难度,命题者一般不问自己要考什么,而是尽量隐藏自己的真实意思,而这恰恰是需要我们去挖掘的真题。在我看来,有以下几种方法是命题者常用来隐藏自己真实意思的:
1.白话表达,即命题人用生活化的语言表达问题。面对这种方式,只有把白话变成法律术语,才能找到真正的问题。
2.模糊表达,即提出者故意不把要考察的真实问题说清楚,而是漫不经心,使用一些“本案应该如何处理”、“当事人应该怎么做”、“以下关于本案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等模糊的词语。这时候就要把问题和四个选项结合起来,综合分析,发现命题人的真实意思。
3,声东击西,也就是命题人说的考试A其实就是考试b。
第三,找到提议者设置的陷阱,避免掉入提议者的陷阱。
利用考生紧张或粗心的弱点来设置陷阱,这也是命题人常用的增加难度的手法。其常见的方式有:
1.放置混乱的知识点。
2.故意误导候选人
3.在案情陈述中铺排大量无关词语干扰视线,这在题干较长的题目中较为常见,尤其是第四卷的题目。
第四,注意题目隐藏的考点
如果有事,命题人不仅在问题上设置一个考点,还会在题目中隐藏一个或多个考点,这种情况一般见于不定选择题。
以上四种审题方法只是笔者解题的一点经验。我把它们写在这里。第一,我觉得他们可能对考友有帮助。第二,希望它们能起到吸引更多更好的解决方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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