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有关问题探讨

智能建筑有关问题探讨,第1张

智能建筑有关问题探讨,第2张

智能建筑近年来在中国发展迅速。很多公共设施、高层建筑,甚至住宅小区都需要智能化,智能建筑的热潮正在到来或者已经到来。任何新事物一出现,人们都有一个认识的过程。一旦被人们知道,很快就会引起热潮,热了就冷了。太热的时候要适当凉一点,不然和人一样热,会生病的。
一、中国智能建筑概述
中国智能建筑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1991年,派人到当时的瑞士能德公司(后更名为朗吉公司,西门子建筑科技的一家金属公司,其楼宇自控系统S600品牌为朗吉西发)进行技术培训和学习。然后,它与该公司联手,在中国推广楼宇自动化系统(BAS)。自1991年以来,中国建造了许多智能建筑。然而,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国已建成的智能建筑中有70%以上不能正常工作。以上比例是否正确,没有分析过。但根据工作中的接触,到目前为止,只有少数正常工作,真正达到了智能建筑的标准。投资的浪费是惊人的。国家发现这样下去会造成更大的浪费,于是成立了智能建筑专家委员会,并着手制定相关标准和设计规定,审批智能建筑系统集成商的资质。【/br/】智能建筑运行异常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最严重的是系统停运。这些项目大多建于90年代初,通过代理商订货、调试、验收、培训都不完善,后期服务无法保证。万一出了问题,找不到原来的订货公司,成本很高。另一种情况是系统仍在运行,但只能进行显示和手动控制。这种情况比较频繁,一些自动控制能投入正常运行的项目不多。能实现自动控制,实现经济运行的项目确实不多。只是近几年人们才注意到对供应商或代理商资质的审查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设计、调试、验收、培训、后期服务,情况十分严重。
大量智能建筑不能正常运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对智能建筑定义理解不正确,有些是设计原因,有些是供应商原因,有些是施工单位原因。我们需要认真分析,总结经验,不断改进。
因为人们对智能建筑的定义认识不正确,所以实际上应该不是智能建筑,也叫智能建筑。经过宣传和现场参观,会产生对智能建筑的误解,不仅对智能建筑有害,而且会误导对智能建筑运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调查。
电气施工图设计不完善也是智能建筑无法正常投入运行的重要原因。智能建筑涉及的办公自动化系统(OAS)、通信自动化系统(CAS)、楼宇自动化系统(BAS)都是目前世界上比较先进的技术,设计单位很难一下子掌握。熟悉它们需要一个过程,设计单位对选型系统不熟悉,施工图设计难度相当大。人们对每个系绳应该包括什么有不同的看法,所以在3A、5A出现之后,就把原本已经包含在楼宇自动化系统(BAS)中的消防自动化系统(FAs)和安防自动化系统(SAS)分开了。国外的楼宇自动化系统(BAS)当然应该包括消防自动化系统(SAS)和安防自动化系统(FAS)。由于国内消防部门的要求,消防自动化系统(SAS)需单独设计,否则相关部门无法审批。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和通信自动化系统(CAS)也需要设计单位来完成设计。这两个系统的施工图设计与产品密切相关,各厂商的产品在组网结构、产品功能、价格等方面也有比较。如果在施工图设计中选择了某个产品,由于工期的拖延和资金的变化,很难按照设计图纸下单。一旦顺序改变,设计也会改变,所以OAS和CAS的施工图设计只能是综合布线。并提出预算估计。由于设计上的不一致,加上一个项目的设备订单往往多次变更,也是智能建筑无法正常运行的重要原因,影响了基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正常发挥。
供应商及其产品的质量也是影响智能建筑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非正常运行不能发挥其经济效益,造成投资浪费。多指楼宇自动化系统(BAS),因为楼宇自动化系统(BAS)的异常运行往往不能保证自动控制的正常运行,或者不能实现工况的变化,从而有效利用室外新风节约能源。显示部分一般能保证正常运行,但不直接影响工作。国内智能建筑使用的楼宇自动化系统(BAS)基本都是国外产品,以朗吉、强生、霍尼韦尔的产品为主。国外楼宇自动化系统(BAS)从敏感元件、执行器、阀门、变送器、现场控制站(子站)、网络服务器、成套软件等方面供货,产品质量完全可以保证。但国外供应商无法保证现场调试、人员培训、后期服务等,尤其是与甲方、建设单位的合作。设备一到,部分安装调试完毕,再次联系相当困难,甲方无法承担后期服务费用,严重影响楼宇自动化系统(BAS)的正常运行。
近年来,现场调试和后期服务的问题也引起了国外公司的关注。有的在中国寻找代理或合作伙伴,有的办事处也配备了这方面的人员来承接项目,负责现场调试和后期服务,因此,近年来,智能建筑中楼宇自动化系统(BAS)的正常运转率提高了很多。
施工单位的技术实力和对国外产品的熟悉程度也直接影响到楼宇自动化系统(BAS)的正常运行。错误接线,尤其是电源线和信号线接错或地线接错造成设备损坏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质量无法保证,布线混乱对现场调试和系统试运行影响很大。因此,一些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希望从工程安装开始签订合同。事实证明,该方法能有效保证现场调试和系统的正常调试。但很难保证甲方能接受还是施工单位能同意。
二。智能建筑标准的制定
智能建筑中楼宇自动化系统(BAS)的正常运行率低,造成了投资和能源的大量浪费,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专门成立了智能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作为建设部规划设计司的顾问、参谋和助手,协助设计司开展工作,其任务之一就是协助政府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和行业。
智能建筑的设计标准如何制定,制定后如何娱乐,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标准制定出来,大家就执行。标准制定的不合理,制定后大家不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标准的意义。
有的设计单位根据多年的设计工作经验,制定了一个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当地政府发文要求当地参照执行;这种热情值得学习,但标准出来后,也引起了很多不同的看法。主要原因是人们对智能建筑及其标准的制定认识和理解存在很大差异。
市场经济中标准如何制定,制定后如何实施,这是一个新问题。有专家建议按建筑面积制定标准,有专家建议按行业划分制定标准,有专家建议按区域划分制定标准。这些都需要专家论证,要按照建筑面积来制定。但如果达不到建筑面积,在允许投资和需要实际使用的情况下,就不能按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这么多省委大楼、市委大楼,如果以后新建、改建,能不能按标准设计建设,值得讨论,更不能按区域划分来制定问题。完全可以作为论文发表,让大家分析讨论,但作为一个政府部门制定的标准,规定哪些地区可以建什么标准的智能建筑,哪些地区不能建什么标准的智能建筑,可能不太合适。因此,如何制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智能建筑标准,应引起标准制定者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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