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司法考试泄密者被判刑

四名司法考试泄密者被判刑,第1张

四名司法考试泄密者被判刑,第2张

2008年3月至6月,《宁波商报》连续报道了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泄密案的新闻。7月10日,海曙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石、、于树全、刘振华等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三年半、四年半、一年。

史是第一个拿到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的人。她今年26岁,深圳人,继母李英(另案处理)曾在司法部工作。去年司法考试前,她让父亲石磊(另案处理)和继母向她在司法部的朋友林建东(另案处理)求助。

他是林建东司法部的工作人员。因为儿子考了将军,想进军校,他曾向石的父母求助。去年9月6日,林建东去深圳出差,泄露了司法考试的大部分试题和答案。史丹打印了两份,一份给她自己,另一份给她声称已经报名参加考试的前男友李小良。

李小良实际上并没有报名参加考试,而是把试题和答案交给了他的室友于书权。余淑全事后给了李小良一辆车和其他好处。

余树全还以每套1万元至7万元不等的价格卖给浙江宁波、金华、北京等地的考生,非法获利30余万元。在宁波,于树全派同学刘振华携带对讲机等作弊工具,帮助并监督考生白伟(另案处理)等人获取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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