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司法考试三大本口诀大全

2008年司法考试三大本口诀大全,第1张

2008年司法考试三大本口诀大全,第2张

第一卷

一.判例

一,法学教学评价体系的规范作用

2.归纳推理的规则有多宽泛?

3、法的根源——私货,阶级社会。

4.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制度条件--高权力、统一编制、制衡。

5.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条件——这个契约是优越的。

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国家郑达党

7.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自爱和决定论。

二。组成

1、宪政的要素——人民法制

2.1988年修正案-私人土地,补充监督。

3.1993年修正案-主要改革CPPCC,国内县市场

4.1999年修正案——邓伦重要的是长期以来,法治下的个人要按劳分配,私人承包商要承包危难中的国家,以此来指导监督管理。

5.2004年修正案----保护人权的城镇代表;国土国歌,国家建设;区应急,用鼓引监督;私有财产继承和征用的补偿。

6.宪法保障调制的一般功能

7.宪法规范的主要特征--原始权利概述。

8.基本权利型诉讼实体的特征

9.生命权的基本内容——不阻止和享受。

10.人大专委会-民法内外,教育农村周围的农民。

三。国际法

1、国家的要素——地方人民政权。

2、国家的基本权利——管平自力更生。

3.交战集团被认可的条件--控制力和完整性。

4、消除不当情境——同对自立很关键。

5.国家责任的形式--执政时的复制与赔偿。

6.传统的领土获取方式——先服务后让步。

7.可以对船舶无害通过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案件——扰民扰民,请求取缔。

8.公海自由-飞鱼岛学习之路

9、最惠国待遇的例外——从邻国到与别人结盟。

10.外交保护的条件----用尽不当国籍

11.外交岗位的终止——拒绝破坏,结束自己的生命。

12.撤销拒绝后领事的终止。

13.《引渡法》第8条:应拒绝引渡——应公正赦免军事酷刑,应缺席决定国籍庇护。

14.《出入境法》第八条:不批准出境的情形——危害尚未了结的,处有期徒刑。

四。国际私法

1.拒绝司法协助——公安局长禁止实权。

2.中国不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违反缺席审判,没有管辖权,不生效。

3.台湾省的民事判决不被认可——违反了仲裁的管辖权,没有法律判决就不能确定效力。

动词 (verb的缩写)国际经济法

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私售公共电动摩托艇船票和货物的秩序。

2.中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除外责任-性质下降,但为时已晚。

3.信用证欺诈-伪造文件和不交货;没有基础,他出轨了。

4.终止反倾销调查-撤销认证

不及物动词反垄断法

1.横切垄断协议——衡量新价格,他切掉。

2.垄断协议豁免——保证R&D效率,缓解公共权力。

3.找准市场的主导因素——他很难按照金融科技去争份额。

4.反垄断委员会的职责-他评估和协调政策方针。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

1.混淆行为——混名弄虚作假。

2.低价倾销的例外——清除和降低高效产业

3.不正当有奖销售——坚持质量,谎称有奖,他骗了5000。

八。消费者法律

1.消费者权益-公安自赔自评知识。

2.生产者补偿的例外——未投入的技术不可用。

九。银行法

1.投资须经银监会批准——工农中建财政出百分之五。

2.商业银行应获得银监会的批准-另一个修订模型中提到的5%。

3.银监会监管职责范围-股东高级管理层自律监管、组织产品准入和合作经营。

4.银监会现场检查措施-查阅、复制封存、查询检查制度。

X.证券法

1.公开募股-200未指明。

2.公司债券发行条件-3641定向他

3.不再公开发行债券——继续迟付,但不足以用它来代替。

4.暂停炒股——三年总分不到,违规请假记不住。

5.暂停债券交易-该法律将适用两年。

6.重大事件——当事人圈地变动、资金固定购买、合同债务损失;监督三一股东控制,打击克扣,撤诉;非法切割和出售,关闭和补充保险的决定对他来说是错误的。

7.内幕消息——维权高管,其中30件会被他接受。

8.股票上市条件——3254亿元,公开三年,没有任何请假。

9.债券上市条件——一年5000万元。

10.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询价、承销和自营。

11.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条件——股东实缴1亿就好,但3年缴3亿不违法;全院设立章程,控制审计风险。

12.基金经理禁业——混乱不公平,他获利。

13.基金经理职务终止——罢免他,让他走。

1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3表决事项-终止托管、运作和管理。

15.基金上市交易条件——205年1000人。

16.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的条件-到期不终止。

17.基金财产不得用于的投资或活动——包销、贷款担保和超额资本的无限责任,以及十多个内部人控股管理的例子。

XI。财政和税法

1、税收的基本特征——无法制定

2.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因转让租赁而偶然承包的个体户工薪阶层;股息加利息,版税和服务。

3.免征个人所得税——把合同留在职员之外,挽救国债。

十二。劳动法

1.劳动法不适用的情况——被爷爷雇佣的农民。

2.用人单位过错终止条件——劳动记录,无重罚。

3.用人单位无过失解除合同的条件-大病调整。

4.裁员——艰难转型。

5、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十五女检察官,劳动等医疗伤害。

6.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他举报没有保险。

7.劳动者立即解除合同-限权指令。

8.解除劳动合同——输了还指望撤,破了风俗把他吊起来。

9.应付经济补偿金-停药期、重疾调整;打破习俗,权力限制命令,他报告不保险。

10、最低工资不包含事项——特补特福。

11.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限制——灾难和事故、故障修复;必须连续,节假日维护;国防,农副业。

12、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低展率因素。

13.不是劳动争议——个人承包会定伤,家政社保会让房源。

1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作出最终裁决-劳动报酬和保险。

15.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捏造私权的程序。

十三。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1.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注销期和共建期

2.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水电客车和军用飞机基地。

第二卷

一.刑法

1、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事后推定是合理的。

2.相对负刑事责任的犯罪——销售烈性炸药,抢劫杀人,伤亡重大。

3.可以无限辩护的犯罪——暴力、强势、捆绑、抢劫。

4.受害者状况——真正了解现实,惩罚不会超过结果。

5.自助条件-适当追偿侵权行为。

6.犯罪中止的特征--自审时效。

7.被认为是自动投案的情况——单向抓捕,劝返。

8.承认悔改——劳动改造法

9.重大立功应减刑的情节——他在救灾中的新表现。

10.不得假释的罪行——强行抢劫、谋杀和捆绑。

1、假释应符合——留和留报纸的规定。

12.一人重伤,判交通肇事罪——毒酒全弃。

13.假冒伪劣产品的鉴别——假冒产品不保修。

14.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合资高买低卖。

15.洗钱的上游犯罪——私贪“二金”,恐吸毒。

16.贷款诈骗罪的表现——他担保同一项。

17、保险诈骗罪的表现——因死亡、受伤导致中标失败。

18.侵犯著作权罪的表现形式——署名发表音像作品。

19.合同诈骗罪的表现——他逃匿骗保。

20.公共财产的范围-许多国家的援助

21、从事公务的基层组织——帮他征收地税户。

二。刑事诉讼法

1,不追究刑事责任——大赦时告诉他去死。

2、检察院自侦案件——贪污渎职、取缔选举审查的残酷惩罚。

3.被告知后才处理的案件-压迫、侮辱和诽谤。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留信、明知故犯、伤害婚姻房屋和个人财产三年。

5.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无外地死亡

6.回避理由——辩证定理参与庭审应害他以礼相待。

7、不得受托充当辩护人——剥无利陪祖父。

8、不能满足情况——分类在逃,遗漏不足,串伪斩草除根。

9、可以指定一名辩护人——无影重愿分担国难。

10、应指定一名辩护人——盲聋哑不限死缓。

11.间接证据的确定规则-完全符合和配合。

12.犯罪构成事实——“七嗬”(当地罪人陷入危机时)

13.证据豁免-异常判断法。

14.收缴情况----追捕逃犯

15.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证明附加役制度有病,至哺乳期免于诉讼。

16.担保人条件——无处证明自己。

17.被保释候审者的义务----常驻证人

18.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居住见证。

19.拘留——不认识自己,就认证犯罪。

20、先附带民事执行——请等办完再说。

21.侦查羁押期——一般二月,加一月,二月再取证交换,十年加二月。

2.简易程序不适用——盲聋哑人要证明自己的清白3年。

23.两次不起诉的补充侦查——缺乏疑点和可能的矛盾。

24.不得担任陪审员的案例——公检法律师(师)将被处分。

25.不适用普通程序的简易审判——盲聋哑人不同意他,不构成严重犯罪。

26.延期审理-重新审查新证书,避免补充调查,以及其他起诉。

27.劝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诉讼——证据下落时后悔撤诉死亡。

28.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没有别的办法再瞎了。

29,简单到普通的情况——他否认犯罪不到3年。

30.再审情况——贪新矛,量影撤矛,私转无效。

31.停止执行——18错不孕。

32.没有危险,没有抓到失足少年——他第一次自立,没有准备过中学,也不是主人。

3.未成年犯不起诉——避免失明失聪,自立提前帮助他。

34.审判委员会决定这个案子——很难通过重复新的东西来分裂他。

35.不要在法庭上做证人——他走了正道,没有生病。

三。行政法

1、基本原则——公民权利应遵守法律。

2、行政处分的种类——记职级,除了大举报。

3.法规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特许商品全交换。

4、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勇气(强制力)没有消失。

5.减轻或不处以治安处罚的情节——攻击性倾销案(强行起立点烟)

6.治安严惩-6人再教。

7.信息披露很重要——他知道辅导员的职位。

四。行政程序法

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港、澳、台、外省、县,关贸总协定承保部专门负责补充合同。

2.再审情况——他回到法庭,缺席判决。

3、依职权取证——终止追缴利益。

4、无法定案的证据——程的禁令迫使他在他的住处偷了手表。

5.不能认定为行政合法性的证据——无恢复力的自剥。

6.申请撤诉的条件——傅玄准是真人。

7.推迟审判-新的证书将被重新审查,并补充给他。

8.诉讼终止——他可以反抗终审,被释放。

9.作出撤销判决的情形——滥用法律证据和违约

10.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更加无视他。

11.作出确认判断——真正的损失没有撤回。

动词 (verb的缩写)国家赔偿法

1.行政赔偿的范围

⑴侵犯人身自由----强迫拘留

(2)侵犯生命健康权——他使用了武术。

(3)侵犯财产权——强行处罚,送他。

(4)无损失情况——自卫。

2.刑事赔偿的范围

(1)侵犯人身权利——武力逮捕。

(2)侵犯财产权——检查被扣押的财产。

(3)不赔偿——自己惩罚他。

3.中国人民银行司法赔偿范围-保险和强侵。

4.不接受司法赔偿的范围——民事诉讼再审没什么。

5.司法追偿的范围-贪赃枉法。

第三卷

一.民法

1.委托人死亡,代理行为有效——被认定为不利。

2.因民事行为以外的原因取得的财产权——组稿、结果时,必须建设、征收。

3.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管事委托他建。

4.农村土地对外承包条件——队员承包不成,四荒地要约出售,经第三方同意,乡镇政府批准。

5.地役权消灭的特殊原因——撤销权的放弃是不准确的。

6.有一定金额的抵押债权——查封2届,但不生产销售。

7.不安抗辩权的真正危险——他欺骗和逃避邪恶。

8.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评《大厦里的时光》,并进行绘画教学翻译。

9.承担民事责任的版权侵权——出版部门出钱改编,他从播出中窃取。

10、按程序由农村集体成员决定——补改和转让他。

11、专利法不保护的客体——智慧诊断的种子。

12.不认为是侵犯专利权——已经审核通过。

二。商法

(1)公司法

1.公司的绝对记录——戴东称之为资本结构模型。

2.股份公司的绝对记录——模型中提到的董事会报告他代表股息结算。

3.股东会的权限——变更其他债务的清偿方式,解决政策;利润提前增减,总监应报试分。

4.2/3表决项目-增加、减少、变更和分解

5.国有独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增减、分解和债务合并。

6.要求收购股份——五年期满,立即进行转让。

7.设立股份公司的条件——本章所指的代理人

8.股份回购的例外-奖励合并和减少异议。

(二)合伙企业法

1.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新协会,范保管不知道这个地方的名字。

2.协议撤销——违反协议,使协议难以达成。

3,当然是退伙——可以强行退资,可以破关吊死。(后6个字是自然退出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4.解雇和退出合作关系-因此业务被重新定义。

5.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两诉三会,退入保理。

(3)合资法:合资企业董事一致通过的事项——增加、减少、修改、分解。

(4)破产法

1.破产可撤销行为-转让前的保险放弃。

2.应履行互惠债务-报告损失。

3.破产费用-负责诉讼变更。

4.无效欺诈和破产-转移和隐瞒。

(5)保险法

1.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条件--谎报年龄。

2.变更保险合同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何还变更了范本中提到的股份。

(6)海事法

1.船舶优先权--救助受伤人员的报告权。

2.承运人免责——他雇人打包,天府开战停火。

三。民事诉讼法

1.因困难无法出庭的证人——移动立场,以其他方式反抗。

2.不需要证明的事实——公众自我认定裁判。

3.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处境--排污贡(共)品特殊医疗保险。

4.法院积极调查收集到的证据——终止追讨利益。

5.不能单独定案的依据——利智指出了正确的依据。

6.无法调解的民事案件——特别监督得到认可。

7.未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应该在国会之外被禁止。

8、第一次实施的范围——劳御(育)医停排贤(保)入院(恤)行支援。

9.诉讼中止——他可以抗拒审判而死。

10、不适用于简易程序案件——不失监督,尤其是对多个。

1.简化的判断——不同,这算是私了。

12.应该先解决的纠纷——邻居家的男人(以下)要交劳教所。

13.再审抗诉情况——遗漏新法,缺席剥离恢复质物,改代管惩治(处理)腐败。

14.缓期执行——他宣告了自己的死亡。

15、执行终结——撤法权,最终困死。

四。仲裁法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编造私权议程。

2.不执行仲裁裁决——私权议程的误解

3.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执行——不知道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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