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检查合同法实施情况 一年不签约赔万元
18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12个专项检查组,重点对500家非公有制重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18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12个专项检查组,重点对500家非公有制重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据了解,本次检查活动将持续到本月28日。
动员会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谢迎建表示,今年内,广州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法动态签订率要达到100%。他说,今年年初,有许多因雇主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投诉,但在5-6月份之后,情况有所减少。但按其发展年限来看,5年以上的企业、3-5年的企业、1年以下的企业对新劳动法的关注度仍然不同。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将按照一倍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一年内不签劳动合同,企业最低支付金额每人每年1万元,处罚很重。希望企业重视。
随后,检查组随机走访了天河区两家劳务派遣公司,查看了其社保核查清单、员工花名册和工资单。其中一家公司有2000多名员工,包括派遣工。但社保核查名单显示,具体参保人数为1500多人,并非全部参保。针对被检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中存在的劳动合同内容不符合规范的问题,以及对劳务派遣单位新劳动法的一些质疑。谢健表示,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有两种合同,一种是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二是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合同。同时,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必须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核;劳动合同还必须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部门向用工单位收取的管理费。此外,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的,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员工解除合同,员工应当与用工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此外,谢迎建还提醒广大劳务派遣公司,与境外企业驻内地代表处签订合同时,代表处必须通过认证,否则不允许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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