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三章 建筑设计2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三章 建筑设计2,第1张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三章 建筑设计2,第2张

第二节办公楼


第3.2.1条办公楼包括普通办公室和专用办公室。专用办公室包括设计室、绘图室和研究工作室。

第3.2.2条办公建筑应有良好的朝向和自然通风,不宜布置在地下室。

第3.2.3条普通办事处。

1.普通办公室宜设计成单间和大空间,特殊需要可设计成单元或公寓。

二、大空办公室在吊顶上布置通风口、采光、防火设施时,应尽可能创造条件进行自我隔断或装修。有条件的项目应设计成模块化吊顶。

三、机要部门办公室应相对集中,并与其他部门适当分开。

四、值班室可根据使用需要设置,夜间设有总值班室的重要办公楼,可设置专用卫生间。

五、普通办公室人均面积不应小于3㎡,单人办公室净面积不应小于10㎡。

第3.2.4条特别办公室

一、设计图纸房间宜采用大房间或大空房间,或用活动隔断和家具将大空房间隔开;研究工作室(不含实验室)应为单间,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室应靠近相关实验室。

第二,应避免阳光和强光。

三、应利用室内空或隔墙来设置橱柜。

四、设计绘图室时,每人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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