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设计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设计,第1张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设计,第2张

第一节总则
第3.1.1条博物馆应当由收藏区、展览区、技术办公楼和观众服务设施组成。

第3.1.2条观众服务设施应包括售票处、存放处、纪念品出售处、食品食堂、休息处、卫生间等。

第3.1.3条展厅不应布置在4层及以上。2层及以上的大中型展厅应配备客货两用电梯;2层或2层以上的收集仓库应设置货梯。

第3.1.4条集合的运输通道应防止台阶的出现,可在楼层高差处设置不大于1∶12的坡道。对温度和湿度变化敏感的珍宝和收藏品不应在露天运输。

第3.1.5条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潮、防水措施和机械通风装置。

第3.1.6条藏品库房、展室内不得铺设给排水管道,不得直接在上层设置饮水点、厕所等可能积水的房屋。

第3.1.7条除特殊藏品或展品外,藏品库房和陈列室的楼面活荷载应按4KN㎡设计。

第二节藏品库房区
第3.2.1条藏品库房区由藏品库房、缓冲间、临时藏品库房、鉴赏间、物品保管间、管理办公室等组成。

第3.2.2条藏品的临时存放室、鉴赏室、保管室、办公室等房间应设在藏品室正门外。

第3.2.3条对温度和湿度敏感的藏品,应在藏品区或藏品仓库的入口处设置面积不小于6㎡的缓冲间。

第3.2.4条大中型博物馆的藏品应按质地分房存放,每个库房的面积不应小于50㎡。

第3.2.5条重量或体积较大的藏品应放置在多层藏品库房的底层。

第3.2.6条每个收集仓库应有单独的门。窗面积比不应大于1/20。宝藏不应该有窗户。

第3.2.7条藏品库房的开间或柱网尺寸应与存放配件的布置和藏品进出的通道相适应。

第3.2.8条收集仓库的净高应为2.4 ~ 3m。如有梁、管等突出物,底部净高不应小于2.2m

第3.2.9条藏品库房除门窗外不得开设其他开口,必须开设时应采取防火防盗措施。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设计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