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第1张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第2张

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和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和要求进行施工安装的合同。它是合同双方为实现建设项目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项目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对承包商和业主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展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运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来规范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来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在开展建筑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按照市场规则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重点内容之一。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整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二)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必要性。目前,从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和交易行为来看,建设工程的参与各方都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包方自律行为较差,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建筑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3)建筑业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中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当外国承包商进入中国的建筑市场时,如果业主不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降低价格、缩短工期和要求预付款,外国承包商将援引“非歧视原则”,引起贸易争端。此外,由于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缺乏FIDIC条款的知识和经验,我国建筑企业将失去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使我们的工程承包商认识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施工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
二。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合同内容、范围、价格、工期、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定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控制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分解合同管理目标责任,规范项目管理机构内部职能,紧紧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因此,无论是承包商的管理,还是项目业主自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依据
为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实施,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能够合理分担,施工合同通常会明确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发包人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承包商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并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合同双方的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法律依据。
(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中各种纠纷和争议的法律凭证。
建设项目具有工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多、项目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纠纷和争议。调解这些纠纷和争议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该是双方事先在合同中所做的各种约定,如索赔和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格调整和变更条款等等。建设工程合同作为一种特定的合同类型,也具有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属性。因此,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纠纷和争议的法律依据。
三。当前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发展不完善,建筑交易行为不规范,导致建筑合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为:
1 .一些合同是不公平的。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平等的。从目前实施的施工合同文本来看,施工合同中的绝大多数条款都是为发包人制定的,大多强调承包人的义务,对业主的限制性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规定不具体,也缺乏有效的处罚手段。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也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争议较多的原因之一。同时,由于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管理不规范,大量施工队伍与施工规模严重失衡,导致业主在建筑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的、不平等的条件,将自己的风险转移给承包商。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不得不接受工程。个别承包商在执行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会采取偷工减料、违法分包甚至不分包等措施,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合同文本不规范。为规范建筑市场合同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设部制定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充分反映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一些建设项目为了规避业主的义务,在签订合同时不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而是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来签订合同。通过自制、笼统、模糊的文字条件,避重就轻,转嫁项目风险。有的甚至用口头委托、政府命令下达任务,项目完成后再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由于种种原因和客观原因,一些业主除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招标文件签订“正合同”外,在实际施工活动中,私下与承包方签订双方认可的“负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悖,形成违法合同。这种承包双方责权利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承包商的利益,为合同的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业主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
4。施工合同履约率低,违约现象严重。在一些工程合同中,双方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者违反合同规定。违约事件时有发生,比如:业主以预付款为条件偷偷违法承包;项目建设中,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有的业主使用工程多年,仍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工程款,造成建筑市场严重拖欠的痼疾;承包人未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造成工程延期、质量低劣,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
5。合同索赔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遭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方来说,它是保护自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一种手段。然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的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此外,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受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6。非法承包商以其他承包商的名义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非法承包商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与工程投标,以达到在自身没有施工资质的情况下承揽工程的目的。并以非法手段取得合同资格,签订无效合同。一些无良承包商采用非法手段获取承包资质,专门出租资质证书,非法谋取私利。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秩序。
7。非法转包、分包现象普遍。有的承包商为了获得建筑工程承包资质,低价中标。中标后将工程肢解,以较低价格非法分包给一些无资质的小施工队。这些承包商对所承包的工程缺乏基本的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设
有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的集中管理、分级管理、授权管理机制不完善,任何人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部分制度不落实,履行程序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专业人才的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成本管理知识。在许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来管理合同,或者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培训,因此合同管理被简单地视为一项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负责人直接敲定合同交由办公厅工作人员处理。一旦出现合同纠纷,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
(四)不重视合同备案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状态,合同的备案程序和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的监督和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的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许多公司仍然手工签订合同,合同管理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和维护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落后。不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重构和优化合同管理流程,就无法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低。
三、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承包商资质管理。通过严格管理施工承包商资质,从总量上控制施工队伍规模,可以解决当前建筑市场供需失衡、过度竞争的问题,从根本上杜绝等级和价格的压力。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处理承包商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建筑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匹配的项目管理体系和合同管理体系。国家颁布了招投标法,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制度。但在招标的形式和方法上兼顾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和完善,未必能达到招标的效果。建议以招标的形式,注重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方式与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相匹配,使得招标确定的工程合同价格在实施过程中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的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完善制度和操作。
(3)借鉴国际经验,推广适用于市场经济的示范合同文本。随着中国加入WTO,建筑市场也面临着对外开放的问题,项目管理的许多方面都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很大程度上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前的合同文本有很大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应严格执行。
(4)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也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已经正式实施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工作。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立注册造价工程师一职,负责合同管理。
(5)加强合同管理,确保施工合同的全面履行。为保证施工合同的全面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施工合同管理列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的重要内容。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加强合同履行管理。、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办理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六)强化合同法意识,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往往没有对合同条款进行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草签订,特别是没有对违约责任和违约条件作出具体约定,直接导致工程合同纠纷的发生。因此,承包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仔细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谨性,减少签订合同时引起纠纷的因素,将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程度,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七)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各方应重视合同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合同的集中管理。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遵循规定程序,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8)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是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商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的认识不足,缺乏开展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承包商的索赔意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基础,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随时分析和研究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以便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我方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帮助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标准,提高未来的生存能力。
(九)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归档管理。为合同的顺利履行创造条件。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发生后应及时成立并妥善保管。重视合同文本,忽视相关资料的归档,在建设领域普遍存在。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情况复杂。经过漫长的建设过程,很多具体问题都要靠相应的数据来解决。所以做好资料归档绝不是简单的文件管理问题,要有专人负责到底。此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工具,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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