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辅导: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七)
9.竣工和初步检验
9.1完工
工程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完工,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后视为完工。少数非主要项目没有按合同规定完成。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协调后,对遗留问题有明确的解决方案。经过试运行,建设单位认可,也可以竣工,由设计施工单位写出竣工报告。
9.2初始检查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任务书的要求,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初验,并写出初验报告。
10.项目验收
0.1系统检测
在I类和II类项目正式验收前,检测部门必须进行系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10.2验收文件
一、二级安全防范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文件,三级安全防范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简化。
一、调试报告;
b、竣工报告;
c、初检报告;
D.系统测试报告;
e、竣工决算报告;
F.全套正式设计文件和竣工图。
10.3项目验收委员会
工程验收委员会(或小组)由建设单位的上级业务部门、公安部门、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专家组成。
工程验收委员会由三个验收组组成:
一、技术验收组;
b、施工验收组;
c、数据审核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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