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单位的防火职责(五)

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单位的防火职责(五),第1张

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单位的防火职责(五),第2张

3.本单位的其他职责。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应负责满足消防安全布局。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专用车站和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可燃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原有工厂、仓库、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医疗调剂站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责任。

消防设计专业性很强,是保证建筑安全的基础。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可以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从根本上消除固有的火灾隐患。建设单位有义务报审,设计单位有责任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执行,公安机关负责检查监督。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应当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提交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进行施工。

(二)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

(三)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申报责任。

公众聚集的场所,如舞厅、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使用或开业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开业。

公众聚集场所包括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以及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场所。

消防安全检查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的消防监督检查。目的是进一步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法规,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这些场所的安全。检查可依据《消防监督检查条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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