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吊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二)
5.1.3质量检查和验收
5.1.3.1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纹和缺陷。分层平整,宽窄一致。
5.1.3.2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头、风口箅子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一致、严密。
5.1.3.3金属吊杆与龙骨的接缝应均匀,角部接缝应吻合,表面应光滑无翘曲或锤痕。木制吊杆和龙骨应平直,无劈裂或变形。
5.1.3.4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1.3.5吊顶工程应复验人造板甲醛含量。
5.1.3.6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审查监理工程师
5.1.4资料收集与整理
1吊顶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等设计文件。
2施工单位建筑材料申请单及附件要求的所有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材料检验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工程报验单4自检或专项检查记录
5.2明龙骨吊顶工程
5.2.1施工准备
5.2.1.1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检查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检报告。
在5.2.1.2安装龙骨前,应根据设计要求明确房间的净高、洞口标高、吊顶内管的防火规范。
5.2.1.3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经过防火处理,并符合相关防火规范的规定。
5.2.1.4预埋件、钢吊杆、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5.2.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5.2.2.1吊顶的标高、尺寸、起拱、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5.2.2.2饰面材料应安装牢固、严密。饰面材料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的宽度。
5.2.2.3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符合设计要求。当饰面材料为玻璃板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5.2.2.4吊杆和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和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木制吊杆和龙骨应进行防腐和防火处理。
5.2.2.5的吊杆和龙骨必须安装牢固。吊杆末端至主龙骨的距离不得大于300mm,吊杆应垂直,无斜拉现象。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后撑。
5.2.3质量检查和验收
5.2.3.1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颜色一致,不允许沾糖。br > 5.2.3.2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光滑、一致、色泽一致,不应有划痕、擦伤等缺陷。木龙骨应光滑、顺直、无劈裂。
5.2.3.3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头、风口箅子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一致、严密。
5.2.3.4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2.3.5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
5.2.4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等设计文件
2。施工单位提交的建筑材料申请表、工程报验单及附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材料检验试验报告等。)
3。4自检或专项检查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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