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初探岩土工程勘察基础技术问题(二)
4.重视经济性
岩土工程勘察。在满足规范和规程要求的前提下,应采用最经济的勘测手段和工作量来实现勘测目的和任务。同时,达到同样的调查目的和任务,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技术水平。鉴于岩土工程勘察的现状,目前的勘察费用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可以节约的。例如对于“桩基一般孔在桩端以下3 ~ 5倍桩径,且不小于3m,大直径桩不小于5m”的要求,如勘察方案中布置的一般孔为50 m,根据控制孔资料,40m处有较好的持力层,可满足桩基设计要求。项目负责人可现场调整50m至45m的一般勘探孔(当然要按权限报批)。土工试验项目的选择也是实现经济调查的重要途径。希望岩土工程技术人员重视。
5。注意规范法规的学习
。规范和规程是岩土工程勘察的基础,对勘察的目的、任务和评价提出了详细的、可操作的要求。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应重视对规范、规程的学习,充分了解其要求,这样在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就不会出现工作量安排不足、土样未扰动等问题。此外,技术人员还应认真学习规范和规程中的规定。条文中有丰富的信息,对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正确理解规范和规程有重要作用。
6。建(构)筑物详细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和任务
(1)查明勘察区岩土层的原始地形、地貌、成因、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及变化规律,分析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均匀性。
(2)查明对工程不利的埋藏河流、沟渠、墓葬、反[/k0/]洞、旧地基、巨石等埋藏物及其分布情况。
(3)识别不良地质效应(包括:岩溶、滑坡、危岩及崩塌、泥石流、采矿空区、地面沉降、场地及地基地震效应、活动断裂等。)和特殊土(包括软土、填土、污染土、湿陷性土、膨胀土、红粘土等。)影响施工现场的稳定。
(4)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情况、类型、补给和排泄条件、地下水位、水位的变化范围和规律;评价地下水(土壤)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对于基坑工程,还应查明各土层的渗透特性,分析评价地下水的静压力、动压力和扬压力的作用和影响。估算基坑涌、流沙(土)或管涌等地下水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提供基坑施工降水的相关技术参数和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提供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
(5)基坑工程还应查明基坑周边环境,提供基坑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分析评价边坡开挖的可能性和基坑边坡的稳定性,适宜选择的支护结构类型和稳定性,基坑开挖和降水对地基变形、周边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影响。
7。结论
可以从理论和经验上启发岩土工程师,细节决定成败,注重规范学习。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赵成刚,白冰,王云霞。土力学原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2]GB50007-2002,建筑地基设计规范[s]
[3]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S] [/br]高级土力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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