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使用者为认知主体的城市设计研究方法初探

以使用者为认知主体的城市设计研究方法初探,第1张

以使用者为认知主体的城市设计研究方法初探,第2张

一.导言

城市设计是指确定一个城市的活动和目标的总体空布局,使之具有吸引力和悦目性。在复杂的城市设计过程中,城市物理布局与居民社会心理健康的关系是焦点。通过对空和图像的处理,创造出一个物质环境,既能让居民感受到快乐,又能激发他们的社区精神。

通常一个城市规划项目是由政府或开发商粗略规划,经过设计师规划设计,实施者施工,最后向用户开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城市环境的意义是由决策者(政府、开发商、规划师和设计师)和公众(使用者)赋予的。其中,公众赋予的意义占据了整个过程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环,与决策者赋予城市环境的意义有着本质的区别,两者的差距是决定一个城市设计案例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即如果决策者赋予城市环境的意义与大众赋予的意义相似,那么城市设计就会被大众所接受和喜爱,否则就是无动于衷。

因此,有必要研究使用者如何认知并赋予城市环境以意义。它可以完善现有的公众参与机制,与决策者的专业技能一起指导城市环境的建设。

第二,对城市环境的认知

2.1城市环境的认知对象:广义的城市对象是自然发生的资本(土地、景观、空等)。)、人力资本(电力、道路、桥梁、市政公共设施等。)、人力资本(文化、科技等。)和相关的延伸资本(信息、品牌、品牌等)。)构成城市/[k0/]和城市功能载体。包括物质、文化、历史、社会等因素。

2.2城市环境的认知主体城市环境的认知主体可分为城市环境决策者和城市公众。这是两个模糊的概念,也是互相渗透的。决策者在规划设计城市的同时也是城市使用者,公众也有参与城市设计决策的权利。这里只从城市环境建设的不同认知角度来区分。

2.3城市环境的认知模式认知模式是我们对外部客观世界的心理反应。人脑选择输入信息中有意义的部分,形成一个简化的关系模型来评价外部环境。

2.4决策者与公众的认知差异在对城市环境的认知方式上,决策者与公众有着根本的不同。所以在城市里,城市环境在他们眼里有着不同的含义。这种差异是由于身份、视角、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差异。决策者倾向于从感性措辞做出反应,而公众倾向于从联想措辞做出反应。以住房为例,两个要素有明显的区别(图3),从不同的角度赋予住房不同的含义。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复杂的巨型城市系统中。

城市环境是复杂的,具体的城市环境有具体的认知差异。以下仅提出历史街区改造的认知差异,从侧面反映了决策者和公众对城市环境的认知差异。

例如,近年来在对上海里弄保护与更新的研究中,决策者对主要场所传统街区的认知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不同的方面:城市社会学、城市经济学、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历史保护与文化保护。如果分析这六个方面与决策者和公众的关系,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决策者可以通过掌握不同系统的科学方法,做出自己的认知和有意义的行为,对公众和公众的认知结果和有意义的行为进行宏观调控。在这里,决策者和大众的认知差异大致如下:一、如何看待传统街区建成环境的意义来源。一般认为,传统街区建成环境的意义来源于其历史文化。但这只是决策者通过分析其历史过程得出的认知,与大众并无必然联系。因此,对于今天的大众来说,传统街区并不一定具有空的连续的场所意义,尤其是当前几代人赋予的场所意义无法被当下大众个性化时,就无法成为当下认知主体的认知,认知主体也无法延续先辈的传统,赋予环境相应的意义。

其次,今天的决策者和公众对传统街区建筑和建成环境中符号的数量和质量存在分歧。因为今天的决策者的专业知识,他们所能掌握的建筑和建成环境的符号,尤其是这些符号所承载的意义,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远远优于实际大众。大众大多只是下意识的感受建筑特色,并不会具体区分它建成的时间,具体的建筑风格等问题。

第三,今天的决策者和公众对传统街区“历史文化”价值的保护方式有不同的看法。就目前的研究和保护方法而言,大多着眼于传统街区的原建造者和使用者,将其环境意义纳入研究范围,而对原建造者以外的改造者和使用者,尤其是现使用者视而不见,将其认知结果和环境意义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街区常用的方法,即以商业功能取代原有的居住功能,纯展示性的保护和开发。然而,不管怎样,传统街区必须与现有居民分开。

如今,在大部分历史街区的改造过程中,在决策者自上而下的规划模式的作用下,赋予其环境意义的原有认知主体即当地居民已经丧失,新的认知主体即参观者或购物者被加入。这是困扰规划师和设计师的一个根本问题,即如何在传统街区改造的过程中,保留原有的人文气息,而不仅仅是实际的碎片。因此,研究城市环境中公众的认知方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虽然上面分析的传统街区只是城市环境的一个特定部分,但我们也可以大致看出,决策者和公众的认知差异主要体现在决策者自上而下的强调“形象”,公众自下而上的强调“使用”。公众在认可一个城市的环境时,其评价原则是自身使用活动的需要,好坏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具体使用。安全、舒适、方便是最重要的因素。而决策者更多的是从政治、经济和效用的角度来开发城市环境。城市发展往往很难关注到公众的实际需求。

根据哈尔滨生活报的调查,我们家门前是否有学校、医院、广场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而不是哈尔滨将扩建多少土地、修建多少公里的道路。十大街道大多是有生活感或者能让市民引以为豪的道路。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决策者和公众对城市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公共城市的基本需求包括自然需求、定向需求和精神需求。满足这些需求是城市建设的价值取向。通常受到公众喜爱和认可的城市环境,往往是与市民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并能切实为公众带来利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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