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第一任总统
邮件,除非被击退,将继续在联盟的所有部分。尽可能让各地的人们都有一种绝对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最有利于冷静的思考和反省。除非当前的事件和经验表明修改或改变是适当的,否则将遵循此处指示的路线,在每种情况下和紧急情况下,我将根据实际存在的情况,以和平解决国家问题和恢复兄弟般的同情和感情的观点和希望,行使我最好的判断力。
在这个或那个部门中,有人试图不惜一切代价摧毁联邦,并乐于找到任何借口来这样做,对此我既不肯定也不否认;但如果有这样的,我不需要地址的话。然而,对于那些真正热爱联邦的人,我可以不说话吗?
在开始讨论摧毁我们的国家结构及其所有的利益、记忆和希望这样一个严重的问题之前,弄清楚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不是明智的吗?当你逃避的疾病有可能根本不存在的时候,你会铤而走险吗?你会,虽然你飞向的某些弊病比你逃避的所有真正的弊病更大,你会冒险犯这样可怕的错误吗?
所有人都声称,如果所有宪法权利都能得到维护,他们对联邦感到满意。那么,宪法中明文规定的权利真的被剥夺了吗?我认为不是。令人高兴的是,人类的思维是这样构成的,没有任何一方能够达到这样的厚颜无耻。如果可以的话,想一个宪法明文规定被否决的例子。如果仅仅通过数量的力量,多数人就应该剥夺少数人任何明文规定的宪法权利,从道德的角度来看,这可能证明革命是正当的;当然会,如果这样的权利是至关重要的。但这不是我们的情况。宪法中的肯定和否定、保证和禁止对少数民族和个人的所有重要权利给予了明确的保证,因此从来没有出现过关于它们的争议。但是,没有一部组织法能够对实际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每一个问题都作出具体的规定。没有先见之明可以预见,也没有任何合理长度的文件包含对所有可能问题的明确规定。劳动逃犯应由国家还是由州政府移交?宪法没有明文规定。国会可以在这些地区禁止奴隶制吗?宪法没有明文规定。国会必须保护这些地区的奴隶制吗?宪法没有明文规定。
我们所有的宪法争议都是从这一类问题中产生的,我们把它们分为多数派和少数派。如果少数人不同意,多数人必须同意,或者政府必须停止。没有其他选择,因为政府的继续存在要么是一方的默许,要么是另一方的默许。如果少数人在这种情况下会脱离而不是默许,他们会创造一个先例,这反过来会分裂和毁灭他们,因为每当多数人拒绝被少数人控制时,他们自己的少数人就会脱离他们。例如,为什么一两年后新邦联的任何部分不能再次任意脱离,就像现在联盟的部分声称脱离一样?所有怀有分裂情绪的人现在都被教育到这样做的确切脾气。
在组成一个新的联邦的各州之间,是否存在如此完美的利益一致性,以至于只产生和谐,而防止新的分裂?
显然,分裂的核心思想是无政府状态的本质。受宪法制约和限制的多数人,总是随着公众意见和情绪的有意改变而轻易改变,是自由人民唯一真正的主权。谁拒绝它,谁就必然走向无政府主义或专制主义。一致是不可能的。少数人的统治,作为一种永久的安排,是完全不允许的;因此,拒绝多数原则,某种形式的无政府主义或专制主义是所有剩下的。
我没有忘记有些人所持的立场,即宪法问题应由最高法院裁决,我也不否认这种裁决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就诉讼标的对诉讼各方具有约束力,同时它们也有权在所有类似案件中得到政府所有其他部门的高度尊重和考虑。虽然这种决定显然有可能在任何特定的情况下都是错误的,但随之而来的邪恶影响,仅限于特定的情况,有可能被推翻,永远不会成为其他案件的先例,可以比不同做法的邪恶更好地被承受。与此同时,诚实的公民必须承认,如果政府在影响全体人民的重大问题上的政策被最高法院的决定不可逆转地固定下来,一旦这些决定在个人诉讼的当事人之间的普通诉讼中作出,人民将不再是他们自己的统治者,在这种程度上实际上已经把他们的政府交给了那个著名的法庭。这种观点也不是对法院或法官的攻击。这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必须对提交给他们的案件作出适当的裁决,如果其他人试图将他们的裁决用于政治目的,这不是他们的过错。
我们国家的一部分人认为奴隶制是正确的,应该延续,而另一部分人认为它是错误的,不应该延续。这是唯一的实质性争议。宪法中的逃亡奴隶条款和禁止外国奴隶贸易的法律,在一个人们的道德感并不完全支持法律本身的社会中,也许和任何法律一样得到了很好的执行。在这两种情况下,大多数人都遵守法定义务,但也有少数人违背了法定义务。这一点,我认为,不能完全治愈,这将是更糟糕的两种情况下分离后的部分比以前。外国奴隶贸易,现在不完善的镇压,最终会恢复没有限制的一部分,而逃亡的奴隶,现在只是部分投降,不会被其他人。
从生理上来说,我们不能分开。我们不能把我们各自的部分彼此分开,也不能在它们之间建造一道不可逾越的墙。丈夫和妻子可能会离婚,离开彼此的视线,但我们国家的不同地区不能这样做。他们不得不保持面对面,和交往,友好或敌对,必须继续在他们之间。那么,有没有可能在分离后使这种交往比以前更有利或更令人满意呢?外星人制定条约会比朋友制定法律容易吗?外国人之间的条约能比朋友之间的法律更忠实地执行吗?假设你去打仗,你不能一直打下去;当双方都损失惨重,没有任何收获,你们停止战斗时,同样的老问题,如交往的条件,又出现在你身上。
这个国家及其机构属于居住在其中的人民。每当他们对现有政府感到厌倦时,他们可以行使他们的宪法权利来修改它,或者行使他们的革命权利来肢解或推翻它。我不可能不知道许多高尚的爱国公民渴望修改国家宪法。虽然我没有提出修正的建议,但我完全承认人民对整个问题的合法权力,这种权力可以以文书本身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行使;在现有的情况下,我应该支持而不是反对给人们一个公平的机会来采取行动。我将冒昧地补充说,对我来说,公约模式似乎是可取的,因为它允许修正案由人民自己提出,而不是只允许他们接受或拒绝其他人提出的建议,而不是专门为此目的选择的,也可能不是他们希望接受或拒绝的。据我所知,国会已经通过了一项宪法修正案——不过,我还没有看到该修正案——大意是,联邦政府不得干涉各州的国内机构,包括在职人员的机构。为了避免误解我所说的话,我偏离了我的目的,不谈具体的修正案,而是说,既然认为这样一项规定现在是隐含的宪法性法律,我不反对使它成为明确的和不可撤销的。
首席行政官的所有权力来自人民,他们没有向他提及固定条款的州分离。如果人民愿意,他们自己也可以这样做,但行政部门本身与此无关。他的职责是管理他手中的现政府,并将其完好无损地移交给他的继任者。
为什么不应该对人民的最终正义抱有耐心的信心?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好或同等的希望吗?在我们目前的分歧中,有哪一方不相信自己是对的吗?如果全能的国家统治者,带着他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站在你们北方的一边,或者站在你们南方的一边,这个真理和正义必将通过美国人民这个伟大法庭的判决而获胜。
在我们所生活的政府框架下,同样是这些人明智地给了他们的公务员很少的恶作剧的权力,并以同样的智慧规定了很短的时间间隔将这一点权力归还给他们自己。只要人民保持他们的美德和警惕,任何一个政府无论如何邪恶或愚蠢都不能在短短的四年内严重伤害政府。
我的同胞们,每一个人,都冷静地思考这个问题。花时间不会失去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如果有一个目标要催促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仓促地采取一个你们永远不会故意采取的步骤,那么这个目标会因为花费时间而受挫;但是任何好的对象都不能因此而受挫。你们当中现在不满意的人仍然没有损害旧宪法,而且,在敏感的问题上,在旧宪法下你们自己制定的法律;而新政府即使有改变的权力,也没有立竿见影的权力。如果承认你们这些不满的人在争论中站在正确的一方,仍然没有一个好的理由去采取草率的行动。智慧、爱国主义、基督教,以及对上帝的坚定信赖——他从未放弃这片得天独厚的土地——仍然有能力以最佳方式解决我们目前的所有困难。
不满的同胞们,内战的重大问题掌握在你们手中,而不是我手中。政府不会攻击你。如果你们不成为侵略者,就不会有冲突。你没有在天堂注册的誓言来摧毁政府,而我将有一个最庄严的誓言来“维护,保护和捍卫它。”
我不愿意关门。我们不是敌人,而是朋友。我们不能成为敌人。尽管激情可能会使我们紧张,但它绝不能割断我们之间的感情纽带。记忆的神秘和弦,从每一个战场和爱国者的坟墓延伸到这片广阔土地上的每一颗活着的心和炉石,当再次被我们本性中更好的天使触动时,将会扩大联邦的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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