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森的“绝命”就职2

哈里森的“绝命”就职2,第1张

哈里森的“绝命”就职2,第2张

可以说,事实上,宪法已经给了行政权力废除立法机构的行为拒绝他的同意。因此,一种类似权力必然产生于司法机关,然而司法机关并不构成立法机关的一部分。诚然,这两种权力的授予之间存在着这样的差别:行政部门可以以不符合宪法之外的其他理由对立法部门的行为提出否定,而司法部门只能宣布违反该文书的行为无效。但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构的决定是最终的,而在任何情况下,行政机构的否决都可能被国会两院三分之二的投票所推翻。行政机关对立法机关行为的否定权,掌握在一个人手中,在我们的制度中似乎是不协调的。然而,像其他一些类似的性格,它似乎是非常有利的,如果只有使用的克制和精神是其作者的意图,它可能会产生巨大的好处,并被发现是联盟的最佳保障之一。在宪法形成时期,这一原则似乎并没有在州政府中得到多少支持。它存在,但在两个,其中一个有一个多元的行政。如果我们要寻找纯粹的爱国和开明的议会的动机,制定宪法通过一项条款如此明显地与主要的民主原则相抵触,多数人应该执政,我们必须拒绝他们预期从中受益于普通的立法过程的想法。他们太了解人民之间存在的高度智慧和州立法机构的开明性格,没有充分的信心,他们选出的两个机构将是这些选民的代表,当然,他们不需要帮助构思和成熟国家的情况可能需要的措施。这是荒谬的,假设一个想法可能会有一会儿被娱乐,总统,放置在首都,在国家的中心,可以更好地理解人民的希望和愿望比他们自己的直接代表,他们每年花一部分时间在他们中间,与他们生活在一起,经常与他们一起劳动,并通过利益,责任和感情的三重关系绑定到他们身上。那么,我认为,在普通立法中,帮助或控制国会不可能是授予总统否决权的动机。这一论点获得了额外的力量,因为它从未被前六任主席使用过——其中两位是大会的成员,一位主持大会的审议,另一位在完成这一庄严机构的工作中比任何其他人承担了更大的份额。但是,如果议案没有被上面提到的任何一位总统退回国会,理由是它们不适宜或不太适应人民的需要,否决权被应用于缺乏符合宪法或因为错误是由过于仓促的制定造成的。

采纳否决原则还有另一个理由,在向《公约》推荐这一原则时,这一理由可能比任何其他理由都更有影响力。我指的是它给予联邦各州的立法机关公正平等的行动的保障。人们不能不想到,在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里,包括如此多种多样的土壤和气候,因而也包括如此多种多样的产品,而且由于同样的原因,各个地区的人口数量必然会有很大的差异,要求人们的职业也有很大的差异,多数人的立法可能并不总是公正地考虑少数人的权利和利益, 这种性质的行为可以根据宪法的明确授权通过,因此司法机构无权宣布无效; 无论他们从过去的经验中认为国会议员多么开明和爱国,无论他们在总体上多么大程度上分享人民的自由感情,都不可能期望这样构成的机构有时不应该受地方利益和部门感情的控制。因此,适当的做法是提供一些仲裁人,从他们的情况和任命方式来看,可能会有更多的独立性和不受这种影响的自由。这种权力是由宪法设立的行政部门所赋予的。一个被选入这个高职位的人,在联邦的每一个部门、州和分区都有他的选民,必须认为自己受到最庄严的制裁的约束,以保卫、保护和捍卫所有人和每一部分人的权利,无论其大小,免受其他人的不公正和压迫。我认为,宪法赋予美国行政机关的否决权只是一种保守的权力,只能首先使用,以保护宪法不受侵犯;第二,人民免受草率立法的影响,因为他们的意愿可能被忽视或没有得到很好的理解;第三,防止侵犯少数人权利的组合的影响。关于第二个目标,我可以说,我认为人民有权利和特权来决定宪法中的争议点,这些争议点是由授予国会实施明确授予的权力而产生的;我相信麦迪逊先生,“在各种情况下反复承认政府的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的行为,伴随着不同模式的迹象,同意国家的普遍意志,”给总统足够的权力,他认为这些争议点解决了。

自采用目前的政府形式以来,半个多世纪已经过去了。如果它的确切情况能够确定,它将是一个比满足投机政治家的好奇心更值得追求的目标,一个公平的展览,展示它的每个部门的运作,它们分别要求和行使的权力,它们之间或整个政府与各州政府或其中任何一个之间发生的冲突。然后,我们可以将我们的制度经过50年的试验后的实际情况与它开始运作时的情况进行比较,并确定反对采用它的爱国者的预测或它的倡导者的自信的希望是否得到了最好的实现。前者的巨大恐惧似乎已经开始,各州保留的权力将被联邦政府的权力所吸收,并建立一个统一的权力,只给各州留下独立行动的阴影,他们曾如此热情地为独立行动而斗争,并把维护独立作为自由的最后希望。不可否认,他们忧心忡忡地期待的结果正在实现,很明显,他们没有清楚地看到其实现的模式。一般政府没有抓住任何州的保留权利。就任何公开的战争而言,国家当局充分维护了他们的权利。对于一个不经意的观察者来说,我们的系统在组成它的不同成员之间没有表现出不和谐的现象。即使增加了许多新的,也没有产生不和谐。它们在各自的轨道上运行,与中央大脑以及彼此之间完全和谐。但仍有一股暗流在起作用,如果不及时制止,我们的反联邦爱国者的最糟糕的担忧将会实现,不仅国家当局将因政府行政部门权力的大幅增加而黯然失色,而且政府的性质,如果不是它的名称,将从根本上彻底改变。这种状况一部分受到宪法固有的原因的影响,一部分受到政治权力不断扩张的趋势的影响。通过使总统成为政府所有资助的唯一分配者,宪法的制定者们似乎没有预料到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它会成为控制州政府自由运作的强大工具。起初,它的重要性微不足道,但在杰斐逊先生执政的早期,它变得如此强大,以至于在这位爱国者的头脑中产生了巨大的恐慌,因为它可能会对控制选举权的自由产生巨大的影响。如果这可能是它的影响的效果,那么此时的危险一定更大,在数量上翻了两番,因为它肯定是在行政意志的控制下,比他们的权力允许的建设或所有早期总统的克制性格允许他们。但是,行政部门变得危险,不仅仅是因为它的保护范围,而是因为它似乎可以利用任命权来控制国家的全部收入。宪法宣布监督法律的实施是总统的职责,并任命他为美国陆海军的总司令。如果大多数被认可的作家对混合政府的观点是正确的,这种混合政府在现代欧洲被称为君主专制,与专制形成鲜明对比,没有希望除了我们的首席法官的权力之外,在我们的政府上打上君主性格的印记,但控制公共财政;我觉得很奇怪的是,竟然有人怀疑总统对掌管公款的官员的完全控制,不管有没有理由都可以罢免,至少在所有恶意的目的上,实际上也把财富交由他支配。第一个罗马皇帝,在他试图抓住神圣的宝藏,沉默的反对官员的指控,这是由一个重要的暗示他的剑。通过选择一些管理公共资金的政治工具,由一位总统提及它们的使命,将会像恺撒对罗马骑士那样成为一个有效的论据。我不是不知道在制定一个适当的计划来保管和支付公共收入方面存在的巨大困难,我知道那些有能力和爱国主义的人对财政部与银行机构的所谓离婚的重视。人们抱怨的不是离婚,而是财政部与行政部门的不允许的结合,这造成了如此广泛的恐慌。对于我们共和制度的这种危险,以及通过联邦官员的手段对行政部门施加的影响所造成的危险,我建议运用我所能掌握的一切补救措施。没有让财政部的最高官员完全独立于行政部门,这无疑是宪法框架中的一个重大错误。他至少应该只有在立法机关的民众部门的要求下才能被罢免。我已经决定,在没有向国会两院通报免职的所有情况之前,绝不撤换财政部长。

行政的影响在控制选举的自由通过公共官员的媒体可以有效地检查通过更新杰斐逊先生禁止他们干涉选举进一步禁止他们自己的投票,和他们自己的独立性保证完美的豁免权行使自由人的神圣特权在他们自己的无偏见的判断的支配下。没有我的同意,一个从人民口袋里为他的服务得到报酬的人民官员,决不会成为行政意志的顺从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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