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物流师报考指南:考试介绍
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制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于2003年1月23日正式颁布,并于2004年和2005年在北京、上海、广东、大连等地进行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于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物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业。劳动保障部认证严格执行“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管理、统一发证”的原则。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考试合格后,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注册管理和网上查询。证书在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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