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市大渡口区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第1张

重庆市大渡口区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第2张

为进一步优化重庆市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06〕44号)精神,制定2008年下半年重庆市大渡口区20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详见大渡口区200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单,以下简称名单)。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清单);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将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登记。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0-22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大渡口区行政审批大厅(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
联系人:余先生、朱先生
联系电话:023-68083881
3。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者只能在本招聘单位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各岗位竞争情况择优录用。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重庆市大渡口区人事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表》,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黑白和彩色均可),并按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50元/科。高小job,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不能当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凭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
(三)拟招聘职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达不到比例的,除短缺的特殊岗位外,拟招聘岗位数按规定比例核减。
(四)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于2008年11月5-7日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11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满分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是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是管理基础知识。
3。(1)截至2008年10月31日,志愿参加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的大学生,服务满一年后,公共科目笔试加5分。加分考生资格确认: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的人员,须于2008年11月7日前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三楼北328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确认;
②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通知》(办[2008]7号)的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发送本人姓名、性别、服务区县、报考人员、准考证号等信息,报名后3日内,通过电话(023-8688附加条件,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通知大渡口区人事局。
(2)根据《重庆市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市委〔2008〕25号),重庆市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公共科目成绩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公共科目成绩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者公共科目成绩加2分。
(三)资格复审
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相关证件到大渡口区行政中心3楼南311室,由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由区人事局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聘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具体为本人毕业(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此外,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08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其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空。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要求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必须是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空缺职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比例按1: 3确定。根据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分+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个面试者成绩并列,则并列参加面试。复试不合格者或确认后主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重庆市大渡口区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分+专业科目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 40%
(六)体检
体检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当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公共科目+加分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的顺序确定)。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事部〔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事部〔2007〕25号),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当空因体检不合格或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而缺考时,按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体检合格者
由大渡口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实际表现及是否需要退出进行综合考核。因考试不合格或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空缺时,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审后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由大渡口区人事局在适当范围内公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对已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gaoxiaojob,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批,报大渡口区人事局审批。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员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2003〕37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府〔2006〕68号)的规定,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要有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考核期满后,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岗前病史、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应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宣传册由重庆市大渡口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事局
200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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