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管理使用(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管理使用(二),第1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管理使用(二),第2张

除加强监督检查外,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也就是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委托的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培训,取得证书后才能上岗。文件编号交通部[2002]283号文还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目前,交通港航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大部分操作人员和船上高级船员已按要求参加了灭火培训。但如何保证这些操作工岗位的相对稳定,单位要制定制度并抓好落实。由于船舶船员流动性大,应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随时进行培训,使船上船员尽快掌握船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再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值班人员仅通过一个小时的培训很难完全掌握,而且耗时较长。如果忘记了很多操作要求,就更难适应值班要求了。在检查中,我们询问的所有人都参加过培训。但是,这本书并没有真正达到答题和熟练操作的目的。因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值班人员的培训不能一劳永逸,用户应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功能。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有火灾报警、故障报警、主备用电源自动切换、报警位置显示、系统自检、打印等功能。为了保证运行的可靠性,必须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①24小时值班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触摸,值班人员不准离岗。认真填写值班记录。②定期检查系统,每天按要求检查火警、故障报警、复位、系统自检、打印是否正常。每周进行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试验。每年,所有探测器和火灾报警按钮都要进行报警测试,以及备用电源充放电测试。⑧报警处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或电话通知报警现场人员,查看是否有火灾,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火警,迅速拨打119,通知消防队,通知单位组织人员及时扑救和疏散。如果是虚警,查明虚警原因,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船舶应根据其特点建立符合船舶要求的制度,改变现有的无制度、无记录、无专人值班的现象。
三。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火灾,及时采取灭火、疏散等措施,将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但是目前使用的一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尤其是船舶,并不能满足这一要求。这些系统功能简单。在报警控制柜上,它们只分为几个区域,如机舱、泵房、生活区等。,缺少每个检测器的地址显示。原因是:有的产品是我国早年研制的,有的是国外的产品,都是随人上船十几年了。甚至二十年前的产品。这些产品已经过时,不符合现代消防的要求。现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经发展到智能化、全总线化和综合型。一旦系统报警,报警探测器的具体地址会立即出现在显示屏上,一目了然。试想,在某些区域,一二十个探测器,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找着火点要多久?救火是分秒必争的行动。如果李因为这个原因耽误了时间,导致小火酿成大祸,那该多可惜啊!建议相关部门制定法规,废弃此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代之以功能齐全的产品,确保消防安全。
四。为了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公安消防部门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作出了规定。如山东省公安厅鲁公消〔1997〕11号文件规定,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必须与消防监督部门认可的消防设施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由专门的清洁装置进行彻底清洁。清洗后,应进行反应阈值和其他功能测试。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由于种种原因,上述规定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认真执行或难以执行。如果船舶常年海运,机动性高,很难联系维修单位定期维修清洗探测器。因此,建议船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和探测器的清洗应利用船坞修理、船舶修理、长期靠泊等时机进行。,并联系当地维修单位上船维修,负责通知清洗单位清洗探测器。同时,消防监督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擅自停止使用系统、不能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要加强用户的防火宣传,提高相关人员的防火意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五、探测器对使用环境有严格的要求,但从目前的使用情况来看,部分探测器的工作环境达不到要求。原因很多,比如设计错误、使用环境改变、安装位置不当等。所以经常会出现误报警,使得值班人员容易产生不小心的想法或者不必要的恐慌。因此,探测器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根据不同的安装环境安装符合要求的探测器。如果环境发生变化,同时要对适应新环境的探测器进行修改,以保证其正常工作。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管理使用(二)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