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辅导: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四)
第五章消防第二十七条建筑物内的报警电话和其他报警设备必须灵敏好用。高级宾馆、饭店应与附近的公安消防队有直通消防电话。
第二十八条消防控制室应当有专人昼夜值班,随时观察和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状况,及时处理火灾报警信号。
第二十九条一旦发现火警,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必须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措施扑灭火灾。
第三十条经营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消防安全组织负责人、义务消防队员和职工听到报警后,必须及时赶到火灾现场扑救火灾。
第三十一条发生火灾时,宾馆、饭店各楼层服务台的值班人员必须负责引导客人迅速、安全地转移。客房内应备有安全疏散路线指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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