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试要点:第四章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
第一节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知识和辨识标准
▲55.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知识:
永久或临时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位(包括场所和设施)。(安全生产法说明)
★56、危险源辨识的标准和方法:
政府主管部门和权威部门根据物质的毒性、燃烧和爆炸特性,制定了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的标准。通过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的标准,我们可以确定哪些潜在的危险源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现场危险物质超过临界量,为重大危险源。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了辨识方法,该标准自2001年4月1日起实施。
第二节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和监控
▲57.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方法:
1)评价单元的划分;
2)评价模型的层次结构;
4)危险物质事故易感性B111评价;
5)过程中事故易感性B112的评价及过程-物料危险相关系数的确定;
6)事故严重程度评估:
7)风险抵消因素;
8)风险分类和风险控制程度分类;
★58.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重大危险源宏观监控系统;
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预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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