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第1张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第2张

1.主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导则根据《安全评价通则》制定,规定了陆上油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状况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陆上油气开采业的安全评价。
2。安全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陆上油气开发安全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陆上油气开发的本质安全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陆上油气开发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陆上油气开发的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和人员的健康生命安全。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是由具有国家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合法、独立地进行安全评价。
3。定义
3.1陆上油气开采业
陆上油气开采业是陆上油气开采各工艺单元的总称,包括勘探、钻井、井下作业、采油、采气、油气集输等。
3.2陆上油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
陆上油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是以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方案”的内容为基础,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对本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和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和建议,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给予指导。
3.3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验收评价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验收评价是指在工程竣工和正常试生产后,安全生产设施验收前,对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的安全状况和管理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找出项目投产后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
3.4陆上油气开采业安全状况综合评价
陆上油气开采业安全状况综合评价是指对其设施、设备、装置的安全状况和管理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确定其危险程度,客观评价其安全管理状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4。安全评价内容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内容一般包括:油气开采重大危险源和有害因素的风险评价;检查油气开采安全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评价油气开采安全管理体系是否能够保证油气开采的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和建议。
5。安全评价程序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定性和定量评估;提出安全对策和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准备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等。
5.1前期准备
明确评估对象和范围,收集与评估对象相关的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油气开采资料。
收集现场数据,进行实地调查。
建设单位对陆上油气开采行业安全预评价所需资料参考清单见附录A。
被评价单位提供的陆上油气开采业安全验收评价和陆上油气开采业安全状况综合评价资料参考清单见附录B。
5.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根据油气开采过程、当地自然环境特点和周边环境特点,识别和分析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
5.3划分评价单元
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的需要,将评价对象按照油气生产工艺的功能、生产设施设备之间的相对位置、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事故的范围等划分为评价单元,使评价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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