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投标报价的组成和计算(三)
(二)现场检查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11条明确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承包商应被视为已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和与之相关的可获得的资料进行了检查和检验,……并已获得上述风险、事故和所有其他可能对其投标产生影响或作用的情况的所有必要信息”;“应认为承包商的投标是基于雇主提供的可用信息和承包商自己进行的上述检查和检验”。由此可见,现场考察是投标人必须经过的投标程序。按照国际惯例,一般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是在现场考察的基础上提出的。一旦报价随标书提交,承包商无权因现场调查不良和考虑因素不全面而要求修改投标报价或赔偿。
现场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自然地理条件
(1)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和用地范围;
(2)气象水文条件:包括温度、湿度、风玫瑰图及风力、年平均、降雨量;对于水利和港湾工程,还应收集河流流量、水位、潮汐、风浪等水文资料;
(3)地质条件:表土和底土的地质结构和特征,承载力;地下水情况;
(4)地震及其设防烈度、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
(5)以上条件对施工的主要影响。
2。市场情况δ考试一级建造师
(1)建筑装饰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燃料、动力、生活用品的供应情况,过去几年的价格水平、批发价和零售价格指数,未来趋势预测;
(2)劳动力市场情况:包括工人的技术水平、工资水平、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的规定、当地雇用技术工人、半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的可能性、是否允许外国工人入境等。;
(3)银行利率和外汇汇率。
3。施工条件
(1)施工现场周围情况,布置临时设施和生活营地的可能性;
(2)给排水、供电、道路状况、通讯设施现状;接驳或新修给排水线路、供电线路、通讯线路、道路的可能性及最近路线和距离;
(3)就近供应或开采砂、石、填土和其他当地材料的可能性,并了解其规格、质量和适用性;
(4)附近现有建设工程:包括工程性质、施工方法、劳动力来源、当地材料来源等。;
(5)施工的环境限制:施工作业中的振动和噪声是否构成对相邻公共利益的侵害,是否违反环境保护法;是否需要申请爆破许可;繁华地区施工期间对材料运输和堆放的限制,以及公共安全保护的常规措施;周围建筑物是否需要加固、支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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