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工机械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电动机、内燃机、提升机、液压装置等的使用。打桩机所配置的相应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2。打桩机的类型应根据桩型、桩长、桩径、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来选择。打桩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场地应按地基承载力不小于83kPa的要求进行平整和夯实。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时,应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4。打桩机作业区内不应有高压线。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打桩时,操作者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5m的地方进行监控。
5。船员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等物件要放在工具箱内,高处空人员不允许向下抛掷物件。
6。水上打桩时,应选择工作船或牢固的排架,排架的排水量为打桩机重量的4倍以上。打桩机应与船体或排架可靠固定,并采取有效的锚固措施。当打桩船或排架的偏斜度超过3 '时,应停止作业。
7。安装时,桩锤应在柱前2m以内运输,不得斜挂。吊桩时,绳子要拴在桩上,不得碰撞桩锤或车架。
8。严禁同时提桩、锤击、摆动或行走。当打桩机挂有桩和锤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9。插桩后,应及时校正桩的垂直度。当桩深超过3m时,禁止通过行走或转动打桩机来纠正桩的倾斜。
10。拔桩和送桩时,不得超过桩机的起重量;提升载荷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打桩机为电动葫芦时,提升载荷不得超过电机的满载电流;
(2)打桩机的卷扬机由内燃机提供动力。拔桩时发现内燃机明显减速,应立即停止拔桩;二级建造师
(3)每米桩深的拉拔荷载可按40kN计算。
11。提升钢丝绳应经常润滑,无干摩擦。钢丝绳的使用和报废请参照起重机械安全交底的相关规定;作业中,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并加垫。维修时不要悬挂桩锤。
12。遇有恶劣天气,如雷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7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停止打桩机顺风行驶,并加缆风绳,或在地面放下桩柱。当柱长大于或等于27m时,应预先铺设。
13。作业结束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将桩锤放下并垫好,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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