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二级建造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第1张

二级建造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第2张

一、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和癫痫的人不能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应定期体检。
2。高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装备: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带要挂在牢固的地方,防止挂钩滑落。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穿轻便灵活的服装,禁止穿硬底、钉鞋和滑鞋。
4。不允许在没有防护设施的建筑物上行走,比如外墙、外墙板。
5。离地面3m以上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防护装置。
6。铁凳、木凳、人字梯等。在3.6米高的房间工作时使用的螺栓应牢固,并配备防滑装置。
7。铁凳和木凳两点之间的间距不大于3m,铺板宽度不小于25cm。
8。作业用材料应堆放平稳,工具应方便地放入工具袋(套)中。上下传递物体严禁抛掷。
9。禁止两个人同时在高凳上工作。考二级建造师
10。不要站在手推车上或在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二。单梯操作
1。对于单梯作业,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应为60-70°。
2。梯脚应放置在水平基础上或配备防滑装置。
3。梯子的两根柱子应平稳牢固地固定在物体上。
4。使用单梯上下工作台时,应高出工作台米,以用作扶手。
5。在梯子上工作时,应单手操作梯子立柱;否则要系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稳定的物体上。
6。如果梯子安装在通道上或门附近,应安排一个人在梯子下看守,以防梯子被意外*。
7。不允许两个人同时爬梯子。
8。梯子不能缺档,也不能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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