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保险营销员购买保险应注意哪些环节?
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通过保险营销员购买保险时,应注意以下环节:
(1)查验营销员的展业证,核实号码。消费者向业务员购买保险时,一定要出示展业证明,并详细核对。《展业证》是保险营销员受保险公司委托,代为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证明。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保险营销员应当出示展业证。消费者可以在保监会指定的媒体和网站上查询保险营销员资格证、展业证、保险营销员信用记录等信息。
一份完整的参展证应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明、编号;资质证书的编号;展览证书的编号;经营范围和销售区域;保险公司名称;销售人员的号码;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协会的投诉电话;发行日期和有效期。其中,展业证的经营范围和销售区域不得超出保险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虽然保险营销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过程中有超越授权范围的行为,但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申请人还是需要看清楚展证的内容。展览证书应处于良好状态。展业证书如有遗失或损坏使用,应由其所属保险公司补发或更换。保险公司将对展业证进行年审,年审不合格并解除委托协议的业务员将注销并收回展业证。
(2)仔细了解保险产品的特点。你应该索要保险条款并仔细阅读。保险营销员有义务向客户客观、全面、准确地披露有关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信息。但由于各类业务员的专业水平和职责不同,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投保人应详细询问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保险赔偿或给付方式、责任免除、退保程序、退保金额等重要问题。对于投资连结产品,被保险人应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的投资账户中设立了哪些投资组合,每个投资组合的资产结构,这些投资组合的历史表现以及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从而确定自己的投资选择。投保人还应了解每年投资组合之间的转换次数、保险公司公布投资业绩的方式以及保险公司在普通账户和投资账户之间分配保费的比例。对于分红型产品,投保人要多了解保险公司的分红方式和分红比例。投保人对保险代理人的解释不满意的,可以直接咨询保险公司客服机构,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3)填写保险单时应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单中需要填写的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项目应当如实填写。这些内容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填写,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4)填写保险单时,你应该亲自签字。如遇特殊情况,应尽快到保险公司进行签字签单,否则保单可能无效。
(5)手续办妥后,被保险人应确保持有保险单、收据等重要凭证。当代理人支付保险费时,代理人通常给被保险人一张保险费的临时收据。保费转到保险公司账户后,保险公司会给投保人正式收据。因此,为了防止代理人侵吞保费,如果投保人长期拿不到正式收据,应尽快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查看保费是否转入保险公司账户。
(6)有效利用“犹豫期”。“犹豫期”是指被保险人收到保单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犹豫期内,被保险人可以无条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除了一定的费用外,保险公司不得扣除任何费用(犹豫期后,保险公司通常会扣除更多的手续费)。但对于投连险来说,如果在此期间投资账户资产价值减少,减少的部分由投保人承担。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犹豫期的规定,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如果出了问题,他应该在犹豫期内尽快和保险公司协商变更或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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