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犹豫期?犹豫期应注意什么?
犹豫期又称冷静期,是指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收保单后十日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无条件要求保险公司退保。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寿险产品,赋予投保人“犹豫期”的权利。在此期间,投保人可以充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需求。“犹豫期”退保的地方,保险公司只收取工本费。如果保险公司核保前有体检,体检费也会扣除。另外,保险公司不得扣除任何费用(犹豫期过后,保险公司一般会多扣除一些手续费)。但对于投连险,如果在此期间独立投资账户的资产价值减少,保险公司只能扣除减少的部分和资产变现的费用,而不能扣除销售保单产生的佣金和管理费。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后,犹豫期内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到保单后,必须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确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期的;
(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不知道或不了解的内容及时查询,以免误保;
(3)超过犹豫期退保,投保人只能获得扣除保险业务员佣金和管理费后的现金价值。犹豫期过后,保险公司开始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风险进行管理,产生管理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人的佣金。所以退保时,保险公司需要扣除这部分管理费。因此,犹豫期过后,退保越早,现金价值越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损失越大。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充分利用“犹豫期”的相关规定,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在犹豫期内与保险公司协商变更或退保,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申请退保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口头请求无效。
栏目:健康险中的观察期
在健康险中,有一个关键词:观察期,也称等待期。观察期是指医疗保险和重疾保险健康保险。被保险人初次投保时,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段时间内患病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从观察期的期限来看,一般住院医疗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60天或90天;在重疾险中,观察期一般为90天、180天和一年。
观察期可以分为两种。简单来说就是健康观察期和理赔观察期。健康观察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观察期。【/br/】如某重疾保险条款规定:“在本补充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本补充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生效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满90天后,首次被诊断患有所列疾病,且自诊断之日起满30天后仍存活的,将获得本补充合同的全额保险金,本补充合同效力终止。”在这份附加的重疾保险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到健康观察期为90天,与一般的健康险条款并无区别,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只有具备“自确诊之日起满30天后存活”的条件,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付,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理赔观察期。也就是说,健康观察期过后,被保险人患了保险范围内的重大疾病,虽然诊断出的疾病在保险范围内,但必须有30天的理赔观察期。目前市场同类产品中,理赔观察期一般为15天、28天、30天,以主险形式出现,但多以附加重疾险形式出现。
有些一般的医疗险还规定了结算观察期。例如,某医疗保险条款规定:“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我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般住院保险,即被保险人因病必须住院,我公司从每次住院的第四天起按照住院天数给付住院保险金,即每次疾病的保险给付天数=实际住院天数-3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后必须住院治疗。公司从被保险人住院第一天起给付住院天数保险金,即意外伤害保险金给付天数=实际住院天数。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一般住院保险赔付最高可达365天。”这种情况下,医疗保险从被保险人住院后第4天开始计算医疗费用,前三天不算。这种类似“前三天不予赔偿”的条款,可以看作是另一种“索赔观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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