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复习指导(八)

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复习指导(八),第1张

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复习指导(八),第2张

申请试生产试运行验收程序-验收监控或验收调查-材料齐备申请验收-现场检查核实-提交验收意见完成审批
三。验收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各种环保设施;报告(表)或登记表及相关项目设计文件要求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四。验收时限分为: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的时限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的时限。
1。施工单位申请验收的时限要求——可分为正常情况、延期情况、分期施工情况三类。
正常情况——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后3个月内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核设施不超过2年;申请延期的几种情况。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的时限要求——受理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
五、验收条件
1。《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验收条件包括九个方面
2。申请验收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申请报告(表格)或登记卡、监测报告(表格)或调查报告(表格)、实施报告
3 1。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
(1)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限期整改,否则停止生产,同时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2)投产3个月以上未申请验收或延期验收——应限期办理,否则责令停产,同时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3)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艺正式投入生产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使用,整改验收,否则处10万元以下罚款。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规定》第三十条规定
l主要违法事实——记4分——依照《公务员条例》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的相关规定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当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3年内向注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注册的,注册无效。登记证书内容发生变化,需要换发的;注册有效期为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必须受聘于并注册在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资质的单位,以单位名义接受委托业务。
2。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报名类别及报名条件(见2006年教材第52-53页)
3。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申请材料(包括所有类别所需材料和申请注册类别2-16所需材料)
4。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重新注册和变更注册。
二。环评工程师的职责——环评工程师可以负责环评、环评后、技术环评或环保验收等相关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技术环评报告、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等技术文件上签字,并注明登记号。
三。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处罚——九种情形或行为将受到注销注册的处罚;通报批评、停业整顿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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