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有关修正案简介
《议定书》序言中指出,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所产生的排放物对臭氧层的破坏具有直接作用,从而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基于预防原则,国际社会应采取行动逐步淘汰这些物质,并加强替代品的研发。特别指出的是,控制措施必须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特别是它们的财政和技术需求。同时,序言还强调,任何措施都应以科学和研究成果为基础,并考虑相关的经济和技术因素。
《议定书》强调第2条国家和第5条国家逐步淘汰相关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时间表。
议定书及其相关修正案规定了受控物质和淘汰时间表,只有批准了某一修正案的国家才会履行其受控义务。
特别是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在《伦敦修正案》中增加了关于建立多边基金的条款。中国代表团为该基金的成立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多边基金将每三年补充一次,多边基金执行委员会将决定每个国家的项目供资数额。
该议定书还规定了技术转让。要求各国以优惠条件迅速向相关国家转让环保技术。《议定书》规定缔约方会议为其决策机制,缔约方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受控物质列于《议定书》附件,并根据缔约方大会的相关决定进行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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