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适用于什么地域范围?
刑法适用的地理范围是指刑法发生法律效力的地理范围。在这个地域范围内,任何人犯罪都可以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超出这个地理范围,刑法就不适用了。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地域效力的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犯罪分子,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受我国刑法的管辖。这里的“境内”是指中国境内的所有地区,包括:1。中国境内的土地;2.国界线以内的江河、海洋、河流、湖泊等水域(包括与外国的边界水域和领海的内侧部分);3.前面提到的空室之间的领土土地和领土水野上。总的来说,中国的领土是中国的领土陆地、领海、领海空。凡在此范围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均按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之一或者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由于犯罪情况不同,有些犯罪,犯罪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在同一地点,如盗窃、抢劫等。,而作案地点往往是取得财物的地点;是的,有犯罪。行为实施的地点和结果产生的地点是两个地方。比如在一个地方实施诈骗,导致被骗一方在另一个地方的财产损失。后一种情况,只要其犯罪行为之一或者危害结果发生在我国,就可以依据我国刑法追究。
当然,没有什么是绝对的。有些违反我国刑法的行为,虽然发生在我国境内,但出于国家整体利益的考虑,不会追究或适用。但这些情况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即属于上述例外情况:《刑法》第十一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这一规定,主要是外交官的刑事豁免权,是各国普遍遵循的原则,所以是对等的。各国刑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本国外交人员,方便他们执行公务。这一规定并不意味着外交官不必遵守东道国的刑法,而是当外交官触犯东道国刑法时,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两国协商后,可以由本国追究责任,不排除由犯罪地国家追究责任。另外,还有一种情况。例如,香港和澳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为了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在香港、澳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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