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指哪些?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有麻风病且未治愈或者患有医学上不宜结婚的其他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婚姻法》中没有列出其他不宜结婚的医学疾病。
一般主要是指患有性病、精神病、身体缺陷和不能性交、先天性痴呆等被证明不宜结婚的传染性或遗传性疾病。麻风病和性病是恶性传染病,不仅具有传染性,而且具有遗传性,并非不可治愈。法律仅限于禁止无药可救的人结婚。
精神病患者在未治愈前不能结婚,是因为他们没有正常的认知能力,没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没有能力履行婚后的义务。精神障碍有很多种,一般情况下,人是不能结婚的。但对于一些轻度、间歇性的精神障碍,只要对方完全了解病情,双方自愿,就应该允许结婚。
身体有缺陷不能性交,没治好不应该结婚。如果双方都有生理缺陷,还想结婚,能互相依靠,那么可以破例准予结婚。
此外,原则上,患有先天性痴呆等已被证明不适宜结婚的传染性或遗传性疾病的人不得结婚,后者在未治愈前不得结婚。所以在恋爱过程中,男女双方都要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必要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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