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知识:汽车新保险 理赔有门道
近年来,随着社会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保险业的市场化,各保险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极大地丰富了保险产品市场。在众多保险产品中,机动车辆保险(以下简称“车险”)越来越受到关注,与大众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这里给广大车友简单介绍一下车辆保险,让你为自己的爱车买到最合适的保险。
2003年以前,各财险公司使用统一的“统一车险条款”;从2003年开始,随着市场上保险主体的不断增多,各保险主体都开发使用了自己的“个性化车险条款”;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形成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A、B、C三大商业车险条款的车险产品格局。【/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强险”是每个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为车辆购买的车险产品;从车主的角度来说,购买“交强险”后,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损失金额内,对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给第三者造成的车主人身或财产损失负责。【/br/】由于“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只是被保险车辆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失,且保额有限,所以购买“交强险”来保障车辆的风险是远远不够的。对于车主来说,如果想对车辆风险有更全面的保障,还必须购买商业保险产品。【/br/】车险的商业保险产品,无论是从保险形式还是具体风险的内容来看,A、B、C都没有太大的本质区别。从形式上来说,商业保险分为两大部分:基本险(或称主险)和附加险。这两大部分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分为几种不同的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和附加险的主要区别在于,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车主如果想投保某个附加险,必须同时或事先投保附加险对应的基本险。比如你要投保“附加险”中的“玻璃破碎险”,就必须同时或提前投保“基本险”中的“车辆损失险”,也就是说,“玻璃破碎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
一般来说,在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中,基本险主要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辆盗窃救援险、车辆人员责任险”四个独立的险种,车主可以选择投保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虽然A、B、C三款车险产品中的附加险种类不尽相同,但车主一般选择投保的主要风险大致相同,主要包括“单独玻璃破碎险、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车上货物责任险、交通事故精神损害险、涉水发动机损坏险、不计免赔险等。”。其中,“单独玻璃破碎险、汽车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涉水发动机损坏险”属于“车损险”的附加险;“船上货物责任险”是“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是对车损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人员责任险三种主险的附加险。
一般来说,虽然市场上不同的保险公司使用的车险产品不同,但就其实质而言,一般都具有“同质化”的特点。车主在给自己的车投保时,不必为选择A、B、C车险条款而烦恼,更重要的是了解实质内容。【/br/】都邦保险温馨提示:机动车作为人们重要的交通工具,其数量和使用频率都在不断增加,车辆面临的风险程度和实际发生风险的频率也呈上升趋势。所以广大汽车主要选择根据自己的需求及时购买适合自己的车险保障,确保风险降到最低。同时,他们应该学习和掌握安全驾驶的技能,以确保您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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