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系列辅导之八
假释与出狱、监外执行、缓刑、减刑的区别如下:
(1)假释与出狱的区别
假释虽然是正式出狱回归社会,但它是有条件的,即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不会再犯新罪。假释保留执行原判剩余刑期的可能性。但罪犯出狱后,原刑期已执行完毕,无条件回归社会,不存在执行剩余刑期的问题。
(二)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假释是在刑罚执行期间,根据罪犯的悔改表现,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只要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犯新罪,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存在重新收监执行的问题。监外执行是为解决罪犯某些特殊情况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如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正在怀孕或哺乳婴儿。一旦阻碍监内执行的因素消失,如果刑期未满,即使在监外执行期间没有犯新的罪行,罪犯仍然必须被投入监狱执行未完成的刑期。
(3)假释与缓刑的区别
假释是罪犯执行一定刑期后,根据其在执行期间的悔改表现决定的。它只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的剩余刑期。不能适用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但可以适用于被判处长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另一方面,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有原判刑罚。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会再危害社会。与判决同时宣布的。
(四)假释与减刑的区别
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已执行部分刑期的罪犯。只能声明一次,有测试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罪犯在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应当依法撤销假释,对其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处罚和后罪的处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合并执行。减刑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应当对其原罪刑罚适当减轻,包括从重到轻或者从长到短的减刑。刑法没有规定考验期,也不存在减刑后重新执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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