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复习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问题
在消费展和租赁柜台购买商品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还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和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和柜台的出租者在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当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解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被经营者侮辱、诽谤、搜身怎么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怎么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部门予以处罚。广告经营者未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和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商品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怎么办?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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