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信件是否可以随便开拆?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泄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为了追查犯罪,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的除外。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泄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为了追查犯罪,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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