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制毒物品罪及其犯罪构成是什么?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关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氯仿或者其他经常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制剂大量进出境,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醋酸酐、乙醚、氯仿或者其他经常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和制剂的进出口管制,同时也违反了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运输、携带毒品进出境(境)的。
(3)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无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根据海关法第47条和刑法第350条,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走私货物是易制毒化学品而实施走私。
要注意: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分清本罪与走私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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