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辅导:业主对建筑物享有哪些所有权?
民商辅导考试:业主对建筑物有什么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有以下所有权:
①业主对房屋、营业用房等建筑物专有部分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分有分享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②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业主行使上述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③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归业主所有,但属于城市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物的绿地归业主所有,但属于城市公共绿地或者明确归个人所有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
④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建筑面积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权属,由当事人通过买卖、租赁或赠送等方式约定。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上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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