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葫芦岛市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葫芦岛市2008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通知
辽宁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葫芦岛市2008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省有关会议精神,组织部、市人事局定于10月20日至21日对进入葫芦岛市党群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前两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基本条件审查: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等证件原件。参加过考试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证明。有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计算机等级、职称等要求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考生本人持上述证件参加资格审查。
二。加分项目审核:报考县(市)级公务员且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团市委“三支一扶计划”、“辽西北大学生志愿服务”人事考试项目办公室出具证明材料,“一村一名大学生”人事考试由服务市级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供证明材料或不符合加分条件的,给予加分,不加分按总分重新排名。
三。资格审查地点:市人才中心三楼(新区劳动大厦)。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或未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相关文件的考生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其名额将在报考该职位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递补后不足2: 1的,按递补后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前资格审查是对考生网上报名条件的现场确认。经审查,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设置不符或有虚假证件者,取消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如有空缺,将于近期在本网公布。
已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六。资格审查将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联系电话:3113395 3110485
附:葫芦岛市2008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合格人员名单。xls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葫芦岛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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