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胁迫方式实施的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是什么?
两者的界限是:(1)威胁方式不同。前者是直接向受害者提出的;后者可以向受害者提出,或者通过第三者、信件、电讯等间接发出。(2)实施威胁的时间不同。前者暴力威胁的内容可以当场付诸实施;后者威胁暴力内容并付诸实施是有一定时间间隔的。(3)威胁的内容不同。前者威胁的内容只能是可以当场实现的暴力;后一种威胁的内容比较广泛,除了可以当场实现的暴力,还可以是不易当场实现的非暴力侵犯,比如泄露隐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等。(4)取得财产的时间不同。前者是当场取得财物;后者可以当场获得,也可以事后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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