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协办公室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员公告
佛山CPPCC办事处政府辅助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佛山CPPCC办事处辅助服务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员工人数
共有三名员工,其中两名负责秘书助理,一名负责会计助理。
二。招聘条件
1。愿意履行政府雇员的义务;
2。年龄30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佛山户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性格开朗,善于沟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广泛的爱好和才能。
4。文秘岗位要求文秘专业,良好的文字功底,丰富的计算机知识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会计岗位要求会计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电算化培训证书。
三。招聘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10月22日至10月29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CPPCC办事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东厦路18号CPPCC大厦3楼303室秘书科)。电话:83353623,传真:83352380。
(3)报考人员需填写《佛山市CPPCC办事处招聘政府辅助性服务人员报名表》(可网上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以上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我最近拍了3张1寸免冠照片。
2。资格审查:我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书面通知参加笔试。
3。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和工作案例。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5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择优录用: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民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录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身体素质。或者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在总分合格者中依次替换。
四。管理和报酬。聘用人员按《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发〔2004〕124号)、《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府发〔2004〕10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称职的劳动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签的,续签聘用合同。
2。该员工的工资按照佛山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月薪为2200元。试用期按月工资的80%计算支付。
附件:佛山市CPPCC政府辅助服务办公室申请表。doc
佛山CPPCC办事处
200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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