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公开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25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充实我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宿州市埇桥区政府同意,自2006年起面向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招聘25家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根据《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苏州市事业单位新聘人员考核评价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5〕3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岗位
详见宿州市埇桥区人事局公告栏《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财政拨款》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2006年以来未就业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埇桥区人,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三。招聘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宿州市埇桥区监察局将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7日-2008年10月31日,每天8:20-11:30,14:30-17:30。逾期报名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苏州市埇桥区人事局三楼。电话:0557-3052247。
3。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名者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申请免冠2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如实填写《宿州市埇桥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⑶报名、考试、体检等费用。应按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08年11月23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告:宿州市埇桥区政府网、宿州市埇桥区人事局公告栏。
(三)面试
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比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体检、考核
1。体检、考核人员的确定:笔试、面试成绩按7: 3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和考核办法:体检和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人员递补:因体检或考试不合格出现空数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宿州市埇桥区人事局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被聘用人员必须是聘用人员,并有6个月的试用期。聘用期间,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宿州市埇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被录用人员应在收到苏州市埇桥区人事局出具的录用批准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填补空职位。
苏州市埇桥区人事局
2008年10月20日
2008年苏州市埇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专业学历年龄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工作人员4农林园艺农机水利等涉农专业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
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工作人员15摄像、影视传媒、法律、文秘、财经、计算机、临床医学、社会保障、环保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相关专业。30周岁以下,区委组织部、人事局、民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生委、文化局、城管局、环保局等下属事业单位。
发展产业经济工作者。金融、商务英语、城市规划、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生物工程等6个本科专业。30岁以下,开发区管委会、中小企业发展局等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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