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存在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后续订劳动合同。【/br/】这里说的“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很重要,因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能已经连续订立了多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鉴于此,《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从新法实施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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