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供虚假资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通过提供虚假信息(如假文凭、假证书、假就业经历等)骗取用人单位的信任。)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用人单位发现,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视为违约。当然,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因上述原因欲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通过提供虚假信息(如假文凭、假证书、假就业经历等)骗取用人单位的信任。)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用人单位发现,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视为违约。当然,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因上述原因欲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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