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辅导:个人合伙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辅导:个人合伙,第1张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辅导:个人合伙,第2张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来源:www.examda.com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

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条的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下的公民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的行为或者组织形式。根据合同,他们是合伙经营,一起工作。

(二)个人合伙的法律特征

1.个人合伙是由两个以上的公民组成的联合体。伙伴关系中的公民基于共同的目的和利益走到一起。

2.个人合伙以合伙人意志的一致表达为基础,构成合伙成立和存在的基础。只有公民就合伙的出资额、剩余分配、债务承担、加入、退出和终止等事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书面合伙合同,个人合伙才能成立。

3.个人合伙由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共同出资是个人合伙的物质前提,是形成合伙财产的方法。投资的种类和数量由合伙人协议确定。合伙人的投资种类可以是资本和实物,也可以是技术或劳务,合伙人的投资额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相等。

4.个人合伙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同所有。合伙人对共同投资的财产和合伙经营中积累的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但合伙组织不独立享有所有权。

5.个人合伙由合伙人共同管理。个人合伙因为合伙人有共同的经济目的而紧密联系在一起,这就决定了合伙人不仅要共同出资,还要参与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

6.个人合伙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在对外关系中,个人合伙必须以合伙的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个人合伙也可以取名,以体现其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二。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为了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和共同经济目的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民法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应当就出资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订立书面协议。”根据该法,合伙企业的设立需要有合伙协议,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协议,且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有其他合伙条件,无关联的两个以上当事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但是,在司法工作中适用这一司法解释应当严格控制。

三。入伙和退伙来源:www.examda.com

(1)职业

入伙是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非合伙人申请加入合伙企业并取得合伙人身份的行为。根据《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五十一条规定:“合伙经营过程中,有书面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书面协议没有规定的,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视为无效。”

(二)退伙

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组织,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退出原因包括自愿退出、自然退出和开除。根据《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对退伙作出具体规定: (一)合伙人退伙有书面约定的,按照书面约定办理;书面协议没有约定的,原则上准予许可。但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原因、理由和双方的过错,确定其赔偿责任。(二)合伙企业经营发生亏损,合伙人退伙时未按约定或者未合理分担债务的,退伙人应当对原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经分担合伙债务的,在参加合伙企业期间,仍对连带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包括合伙期间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债务。退伙时原则上应返还原取物;一次还款有困难的,可以分期分批还款;如果退原件确实有困难,可以打折处理。

四。合伙财产

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财产由两部分组成。一种是合伙企业成立时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确定的出资额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和实物;二元合伙过程中积累的财产。在性质上,这两部分财产是所有合伙人的共同财产。但由于合伙人仅限于公民个人,他们既是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者,又是个体劳动者,所以合伙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

合伙财产必须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财产所有权的法定要求统一管理和使用。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任何合伙人不得使用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不能就合伙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达成协议的,应当按照多数合伙人或者多数投资人的意见进行。

动词 (verb的缩写)合伙企业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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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运作包括合伙企业的决策、决策的执行和合伙企业的负责人三个方面。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权执行和监督。合作伙伴可以推荐负责人。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人及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来说:(1)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包括经营计划、经营项目、经营收益分配等。,一般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但不排除根据多数合伙人原则或多数股份原则以共同意志为合伙人。(2)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做出后,有两种实施方式;①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②经全体合伙人充分协商,推选一名或数名合伙人负责执行,其他合伙人有权对被执行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3)合伙企业的负责人由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对外代表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内部组织经营管理的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企业经营决策的合伙企业负责人发生的经营亏损、意外亏损、债务等民事义务和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这些义务和责任是由合伙企业负责人超越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引起的,则合伙企业负责人应当个人承担此类责任。

不及物动词合伙企业债务偿还来源:www.examda.com。

1.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资料来源:www.examda.com

2.在对外关系中,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各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债务份额的限制。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如果其所应承担的债务数额超过自己的数额,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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