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法顾问综合辅导:司考三国法必背知识点
根据今年司法考试的大纲和指导思想,“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考试的内容和题型与以往没有太大区别。今年有所变化的是,国际法中增加了非政府组织(NGO)的内容,国际经济法中增加了《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际法
就其知识点而言,国际法考查的内容一般都是围绕国家形成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制度。考察的重点内容可以概括为:
1。国际法概论(国际法的演变、国际法的起源与编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不使用威胁或武力等国际法基本原则)。
2。国际法的主体(个人是否是国际法的主体,国家的要素和基本权利,国家的管辖和豁免,国家的承认和继承,联合国的制度,国际责任)。
3。国际法中空之间的划分:(1)领土:领土主权与限制(一般与特殊)、领土取得方式(包括传统与现代)、南极洲;(2)海洋法: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群岛水域、公海和海底区域;(3)航空空法:基本制度(芝加哥公约)、国际民航损害赔偿责任(华沙公约)、民航安全制度、外空制度(救助制度、登记制度、责任制度);(4)环境保护体系(大气、海洋、危险废物、自然生态和资源保护);(5)居民制度(国籍、外交保护、引渡和庇护、国际人权法)。
4。对外关系:(1)外交和领事关系:外交当局及外交和领事特权和豁免;(2)条约法:条约的成立要件、条约的保留、条约的效力(第三国的冲突和问题)、条约的解释和终止;⑶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国际法院的传统和现代方法、权力和职能;(4)战争法:第一部分战争的开始和结束,中立。第二部分作战的规则、手段和方法,对平民、交战方和战争受害者的保护(海牙体系是作战的手段和方法,日内瓦体系是保护平民和战争受害者的体系)。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是“三国法”中最容易复习的。主要围绕如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私人主体的争议。需要复习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际私法的基本制度(国际私法的范围,自然人和法人国籍住所的确定,适用的冲突规范和规范类型,适用的法律和?鉴定、反致、查明外国法律、公共秩序和法律规避);2.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主体、法律行为和代理、物权、债权、合同和侵权)、婚姻家庭、继承、票据、海事商事、航运空等。,重点是我国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第八章和人民意见中的规定);3.专注于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诉讼和仲裁。主要体现在民事诉讼涉外条款、民事诉讼意见解释和仲裁法中。诉讼中,重点关注诉讼中涉及的一些辅助问题??期间、诉讼时效、代理和保全;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一般属地管辖、特殊属地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默示管辖);司法协助(海外送达、海外取证和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仲裁的重点是仲裁(有效和无效)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如《纽约公约》的内容);4.掌握一些内地与港澳台签订的区际法律问题的司法协助协议。(内地与香港签署了《仲裁裁决的送达和承认执行安排》,内地与澳门签署了《送达和取证安排》。在台湾省,只有大陆法院作出了承认台湾省相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商品、技术、资本和服务跨国流通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称。国际经济法包括很多知识点,如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国际税法等。其内容复杂,涉及大量国际公约和惯例。
从近几年司法考试的考题来看,国际经济法考试侧重于国际贸易法部分(国际贸易交易法:货物买卖法、货物运输与保险法、国际贸易支付法;国际贸易管理法:WTO组织法,国内贸易管制法),几乎95%的考题都集中在这里,而国际经济法的其他法律制度所占的比例很少。根据考试大纲,司法考试主要分两部分考察国际经济法:第一部分是国际贸易法中的私人交易法(买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Incoterms 2000。运输:班轮运输(提单和提单调整公约)和租船运输(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保险:三种基本险(平安险和水渍险)这些内容都需要了解,考生在复习时要加强理解。
还有一块:国际贸易管制。这里需要回顾的是,中国国内贸易管制主要由中国对外贸易法和“两反一保”规定(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构成;国际贸易管制:世界贸易组织制定的规则主要是确立基本原则,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作出具体规定,并为上述争端创设争端解决机制。在国际经济法的其他法律体系中要考察的是国际投资法中的两个公约(《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关于解决各国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和国际税法中的国际重复与重叠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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