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自爆切断足球学校学生跟腱
啤酒瓶自爆,导致上海申花SVA足球学校的学生小姚腿筋断裂,从而结束了他的足球生涯。昨天,闵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啤酒生产商宁波英博酿造有限公司赔偿小姚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7337.46元。该公司上海分公司和出售该啤酒的便利店老板沈女士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买啤酒是意外
2007年7月15日中午,10岁的小姚和表弟去七宝镇丽萍便利店买了一瓶KK啤酒。当他把啤酒放在马甲包里拎回去的时候,啤酒瓶突然爆炸,散落的玻璃碎片砸伤了小姚的右脚跟。在上海儿童医院住院时,医生修复了他的右脚跟腱,他被诊断为以后不能做剧烈的体力活动。司法鉴定为:右跟腱因外力作用完全断裂,十级伤残。为了索赔,小姚诉诸法律,要求英博啤酒公司和上海分公司赔偿其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同时判令丽萍便利店老板沈女士承担连带责任。【/br/】小姚诉称,当天中午,啤酒瓶自爆,其右脚脚后跟肌腱当场被炸断。现在不能动,只能卧床,需要长期护理。姚热爱运动,从小就喜欢踢足球。受伤前,他是上海申花SVA足球学校四年级的学生,从事专业足球训练。因为右脚跟腱断裂,现在他再也不能踢足球了。事后父母去上海分公司要求赔偿所有损失,但业务经理对赔偿一事只字未提。自爆啤酒瓶由总公司生产,分公司销售,利平便利店经销。作为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对损害后果负责。
啤酒厂:无法认定
被告宁波英博啤酒有限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辩称,小姚无法证明啤酒瓶存在质量问题,且伤害系啤酒瓶自爆所致,故损害后果与总公司及分公司无关。当时分局接到便利店的电话后,派人到小姚的办公室索要所有啤酒瓶碎片,以鉴定爆炸原因,但他们只提供了其中的两个,由于碎片不足无法鉴定。此外,小姚本人延误就医,导致伤残,应负主要责任。
法院调查证明是自爆
法院认为,虽然总公司和分公司都不认可小姚关于啤酒瓶系统自爆的主张,但按照常理,啤酒瓶爆炸的原因无非是外力或自身因素。根据事发时的情况,可以排除啤酒瓶被砸、被扔等外部因素。所以可以断定爆炸是啤酒瓶自身因素造成的,不排除是啤酒瓶自身缺陷导致爆炸。沈女士作为总公司的生产者、分公司和丽萍便利店的所有人,作为销售者,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责任,三方在实体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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