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实行“双合同制”
为防止土地整理项目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可用,实现“不损害一个干部、不损害一笔专项资金”的目标,舒城县国土资源部门在项目实施中实行“双合同制”,规定业主和承包商在分别签订项目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项目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目前,该县已有两个和一个省级土地整理项目全部实行了双承包制。
位律师回复为防止土地整理项目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可用,实现“不损害一个干部、不损害一笔专项资金”的目标,舒城县国土资源部门在项目实施中实行“双合同制”,规定业主和承包商在分别签订项目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项目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目前,该县已有两个和一个省级土地整理项目全部实行了双承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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