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紧急通知:做好地震引发地质灾害防范
四川、重庆、山西、湖北、甘肃省(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7.8级地震。受地震影响,四川、重庆、山西、湖北、甘肃等省(市)均有不同程度震感。该部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慰问受地震影响的干部职工,要求相关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发挥技术优势,做好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为贯彻落实部领导指示精神,做好此次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1。做好相关应急处理工作。有关省份特别是四川省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震情立即派出专家组赶赴地震灾区,组织开展地震次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灾民集中安置点应急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并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加密监测、预警预报。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地质灾害特别是地震危险区地质灾害的检查和调查,为减少地震引起的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奠定基础。同时,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对震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加密监测,及时预警,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第三,加强值班,做好准备。相关省级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和信息传递准确及时。接到地质灾害隐患和灾情报告后,要及时核实、发送信息,并立即组成工作组,以最快速度赶赴隐患和灾情现场,指导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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